女生被逼喝酒不敢反抗(视频截图)

   女生被逼喝酒不敢反抗(视频截图)

  临沧云县民族中学门口,放学后的买零食的学生。

   临沧云县民族中学门口,放学后的买零食的学生。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昆明12月6日专电 6日上午,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政府新闻办就“女学生被性侵案”作出通报说,当地对负有相关责任的四名官员作出了停职的问责处理。

  据通报,在查处“女学生被性侵案”中,云县县委、县政府启动问责机制,对学校安全管理和监管工作负有责任的四名干部做出处理。具体为:

  云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艳声作为县教育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校园安全管理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云县纪委决定对其停职检查;

  云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李绍宏作为县教育局主管安全工作的股室负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不力,县教育局决定对其停职检查;

  云县民族中学校长陈和新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县教育局决定对其停职检查;

  云县民族中学副校长罗金祥作为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失职失察,云县教育局决定对其停职检查。

  昨晚,云南云县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称,云县女中学生被性侵案告破。中间人“大姐大”许某某胁迫、诱骗将县民族中学3名女学生带给社会人员发生性行为,被警方监视居住。知情人士昨夜向《法制晚报》记者爆料,许某因为怀孕,才没有被抓,昨日还在网上与人对骂。

  据通报显示,云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云县民族中学两名女学生可能受到性侵害。接报后,云县公安局迅速立案侦办于20日当晚抓获许某某、黄某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云县社会无业人员许某某(女,21岁)以胁迫、诱骗等手段,将县民族中学3名女学生带给社会人员黄某某和李某某与其发生性行为。11月21日凌晨,许某某和黄某某已分别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李某某在逃,公安机关正全力追捕。

  案件发生后,云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和全县各学校立即开展全面自检自查,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记者 王研)

  “大姐大”与当地“黄桥帮”有联系

  记者从多名知情人士处询问得知,中间人许某某原名许小东,其成长环境不好,上学时已招致同学疏远,之后号称“云县黑社会老大侄女”,后期就更为恶劣。知情人称,许某某还和当地的“黄桥帮”有关系,“黄桥帮”在云县“人尽皆知,没人管得了”。事实上,8月份就开始就对此出现许多举报信息。

  此外,爆料人还称,虽说政府称其20日已被抓获,但仍有人看到其近期在外活动,并在微信内与人对骂。爆料人还表示,或许因为认知问题,云南未成年结婚生子现象较普遍,而且其中不乏自愿的女生。知情人士透露,许也是民中的以前,16岁结婚生子,后因男方被捕离婚。

  另一爆料人向记者表示,许某某因为怀孕,才没有被抓。而这一消息也被其他人证实:有这回事,不过应该人流了,应该是遮掩的借口。

  知情人士表示,许某某在云县是个“大姐大”,抽烟喝酒无毒不沾。而她从事胁迫卖淫行为也已经不是一两天了。一自称是其同校同学的网友称,许某某“读书时候就相当冲”。

  云县教育局已有领导“打招呼”隐瞒

  据记者了解,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以及针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等犯罪,均要求从重处罚。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得到一张许某昨日朋友圈截图,上面附有一张其自拍照,并配以文字:笑着等你们看我笑话。我会记着谁今天怎么对我。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什么心。不要假惺惺得啦。我知道了。我也让你笑到哭。无论是谁。

  有媒体报道称,云南省云县教育局人员称,今年8月当地一所中学有多名女生被迫卖淫的传言已传得沸沸扬扬,但有领导打招呼,“叫我们回避,不准实事求是地对媒体说话。领导想把这事隐瞒,隐瞒一时是一时。”

  就此,今天上午记者拨打云县教育局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并没有这类传言,教育局也是昨日才了解到情况,“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有那种说法”。 (法制晚记者 李文姬)

  事实

  强迫幼女卖淫犯罪的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不过,近日提请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强迫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死刑,以强奸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