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浏阳9月2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车主罗先生向记者反映,近日,自己驾驶的货车在长浏高速上撞上护栏,长浏高速公路车辆救援站将货车拖至停车场后,声称要收2.7万多元施救费。

  据《长沙晚报》记者聂映荣报道,9月15号当事人罗先生驾驶车辆开往长浏高速浏阳南收费站附近的时候,撞上了护栏,当时车身倾斜了,但是没有侧翻,货物也没有散出来,当时他去了医院,没有跟施救站的人协商,后来车被拖到了5公里以外的停车场,救援站的人要收2.7万元的施救费。罗先生不服,讨价还价之后价格又降到了2.1万元。对于这个款项的收费,罗先生很不清楚到底是按照一个什么标准来收的,只好向《长沙晚报》求助。

  事情发生之后,《长沙晚报》的记者就跟当事人去了救援站。救援站的人说,当时他们动用了两台吊车,2.1万元的施救费里面有1.4万元是吊车费。他们的工作人员说,这辆货车有一部分冲出了路基,他们就可以不按照高速公路施救的标准来收费,而应该双方协商定价,但是罗先生就认为,因为当时还没有拖车之前,他们就根本没有协商,等到拖车之后再来协商,对他来说这有点不公平了。施救站的人还说,高速公路的施救有难度又有风险,所以才定出这么高的价格。后来记者又把这个情况反映到了浏阳市物价局,物价局的人说2011年湖南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的一个规范文件里面只对高速公路路基以内的收费做了规定,但是没有对路基以外的情况做规定,所以他们救援站收费多少,物价部门无法进行强制性的管理,只能去做一个评估鉴定,甚至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