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昨日,26名跨国电信诈骗嫌疑人在市一中院受审。
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里,就骗走了多名受害者510余万元。
昨天上午,该案的26名被告人因涉嫌诈骗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多名被告人表示,自己也是被骗到马来西亚,从事电信诈骗的。
法官核实身份用时20分钟
昨天十时许,26名被告人排成两队被带进法庭,其中有15名男子和11名女性,90后占了一半。法官核实被告人身份,就用了20多分钟。
公诉人席位上厚厚地摞着50余本卷宗,16名辩护人分两排坐在公诉人对面。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袁光前等26人,在2013年3月至5月间,在马来西亚古晋市参加由外籍人员组织的、针对我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活动,分别冒充我国公安、检察机关及电力等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互联网向被害人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虚构对方电表欠费、信用卡欠费等事实,谎称被害人因涉嫌“洗黑钱”等犯罪活动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提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调查或保护,骗取郭春燕等多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510余万元。
公诉人认为,26名被告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骗钱分“三条线”
据了解,这些被告人分别从事“三条线”诈骗程序:一线冒充电力公司人员告诉“客户”欠费;对方相信后转到二线,二线人员冒充警察告诉对方陷入洗钱大案;然后电话转给三线的“检察官助理”负责“介绍案情”。见被害人上钩,电话就转给老板“阿达”,老板负责最后的诈骗。
“我们把电话给老板后,就撤出了,也不清楚老板怎样让对方付钱的。”多名被告人表示,他们被介绍去马来西亚是为了“做工程”、“做服装生意”等,不知道是去诈骗,到了后,发现是干诈骗但却无法离开。
由于涉及被告人众多,该案预计要审理四天。
■ 讲述
“看守们进出都带着枪”
肖苏丹是本案的一名女性被告人。
肖苏丹称,她在金边赌场做服务生时,认识了客人“力哥”。力哥说在马来西亚从事服装生意,邀请她去做服装,底薪五千还有提成。2013年3月,她在“力哥”的安排下到了马来西亚。一出机场,她的手机和护照就被收走了,并被带到了一处别墅。
“别墅里边还有跟我一样找工作的中国人……我以为那是宿舍,还问怎么不带我去服装厂。”肖苏丹说,随后,电话等设备搬进了别墅,“力哥”说这里就是工作地点,负责接电话,还给了她“话术单”。这时,她发现要干的工作就是电信诈骗。“他们让我背‘话术单’,我说不识繁体字,背了三天每天都被力哥‘洗脑’”。“同事”中如果有不积极“学习”、不积极打电话的,就会被骂。有时,到了晚上,她还听到“同事”被打的声音。
“我们都是女人,都怕死了。”肖苏丹称,她非常想离开,但门锁着,护照被扣,看管他们的人进来出去都带枪,根本无法走。其间,她只在“力哥”的监视下,用网络电话跟家里报过一次平安,就再也没能和外界联系。自己所处的别墅外边,也都没有人。
“3个月没拿到一分钱工资”
“2013年3月中旬,姐夫‘阿达’介绍我去了马来西亚,他会好几国语言,我也不知道他哪国人。”本案第一被告人袁光前说,他之前在柬埔寨从事按摩业,“阿达”说安排他去马来西亚“做工程”,到了之后才知道是从事诈骗活动,自己“是被‘姐夫’坑了”。
袁光前说,他们来到当地一个别墅后,护照被对方扣下了。拿电话跟家人报平安后,手机也被没收了。在当地人的安排下,先是背熟“组织”提供的“话术”材料,然后逐个通过软件给被害人打电话,“每天要打二十几通”,如果对方怀疑,他就立刻挂断电话。
袁光前说,之前应允的报酬是5000元底薪加提成,但直到2013年5月被抓,他没有拿到一分钱。
袁光前说,明知道自己从事的是诈骗活动,还经常“在当地受到威胁”。对方说他们在当地有势力,如果想跑,能叫当地警方把他抓走。
■ 案情回放
为控制手下,4个月结一次工资
2013年3月开始,北京发生新型电信诈骗案。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反电信诈骗案件侦查支队发现,嫌疑人实施诈骗的犯罪地点位于马来西亚。
随后,刑侦总队与相关单位成立专案组赶赴马来西亚,会同马来西亚警方,对其境内的4个电信诈骗窝点开展侦查。
当年5月9日上午10时,当地警方对已掌握的2个窝点进行收网,86人被控制,其中,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54名、大陆地区犯罪嫌疑人29名、3名为马来西亚籍犯罪嫌疑人。同时,警方还起获大量手机、电脑、电话、诈骗剧本、通讯设备等工具。
2013年6月11日,在我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协助下,29名大陆地区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京。
据了解,本次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的26人,即为上述警方行动中押解回京的部分涉案人员。
警方表示,这些大陆嫌疑人,分别来自福建、广西、广东、湖北等地,都是通过相互介绍去的马来西亚。组织者承诺每人每月底薪5000元,作案成功还有提成。但据嫌疑人交代,组织者为控制手下,4个月左右才会结算一次工资。
警方介绍,此次抓捕的嫌疑人年龄在20-40岁间,骗钱后会被他们很快挥霍,所以警方追赃难度较大。
■ 追访
电信诈骗:犯罪成本低 侦办成本大
一名参与过侦破境外电信诈骗案的民警介绍,中国警方办理跨境电信诈骗案件前,需要公安部等相关部门与有关国家进行外交协调,按照他国及国际法律规定,中国警方去他国进行相关案件工作时,没有抓捕、扣押、搜查的权限,也不能穿着警服、佩带枪支、手铐等警械。他们都是随同当地警方前往嫌疑人的暂住地点外,当地警方先行进入房间控制嫌疑人后,他们才能进入,但不能起获案件相关证据,可以进行拍摄记录,以保证证据没有遗漏。嫌疑人则可能会在当地移民局进行短暂停留,等待所有手续履行完毕后,再将嫌疑人移交中方押解回国。
该民警介绍,跨国电信诈骗案发的各个环节,可能都不在一个国家发生。比如,打到北京的电信诈骗电话来自东南亚,诈骗所得钱财又可能转入在另外一个国家的账户。由于电子金融的便利,犯罪嫌疑人很快就可以快速将钱取出。
该民警表示,在跨境电信诈骗案中,嫌疑人可能躲在某国的居民楼里,用电脑拨打成千上万个网络电话,就可完成诈骗过程。而却给警方侦破带来难度:警方需要履行各种出国工作的程序、分多路去追查、核实案件各个环节,往往为办案带来很大的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