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关于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或集团)进行了巡视。2014年2月17日,中央巡视组向三峡集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几个月来,三峡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意见整改工作,把整改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三峡集团巡视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四个专项工作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和9次专题会议,反复研究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狠抓落实。2014年3月24日,中央调整了三峡集团主要领导。新的领导班子组成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领导有关谈话精神。党组认为,按照中央要求全面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项整改工作,是三峡集团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三峡集团能否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事关三峡集团和三峡工程的社会形象,事关三峡集团反腐倡廉、全面深化改革和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新班子的坚强领导下,整改措施逐步细化,整改工作不断深入,经过全集团上下共同努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初见成效。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三峡集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中央企业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对照巡视意见查找差距,研究改进措施。修订完善了《三峡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订了《三峡集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方案》,结合三峡集团实际,明确了党组和纪检组、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责任内容、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其中,对党组的主体责任细化为13条,对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细化为8条,对党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细化为7条,力求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价。按照中央纪委和国资委纪委要求,调整了纪检组长分管的其他方面工作,使纪检组长集中精力抓好监督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成立了三峡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总经理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按业务分工分担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及任务分工。为落实中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集团党组研究决定,今后各二级单位纪检干部的选拔任用由集团纪检组提名,案件查处以集团纪检监察部门为主进行;逐步试行二级单位的纪委书记派驻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单独设立纪检监察部门。为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纪检组对原有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并根据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补充制订相关制度办法。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对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集团纪检组集中抽调人员,专门成立3个调查组,对相关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目前除1件尚在继续核实外,其余的调查核实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查实情况,已按党纪政纪处理1人,准备另行处理2人。对巡视组指出的5名带病上岗人员,纪检组经反复调查研究形成了处理意见,已向上级纪委做了报告。对巡视组指出的处理有问题干部不够严肃的问题,集团党组责成纪检组对近5年处理过的干部进行重新清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核。同时,结合相关制度修订,进一步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和报告制度,严格按要求通报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切实加强信访线索的统一管理和查处力度,从程序上规范和防止有案不办和漏办现象。
四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大对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力度。把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为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和集团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强教育防范。认真落实《三峡集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教育日活动实施办法》,对今年的教育月、教育日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继续补充《三峡集团反腐倡廉典型案例选编》,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洁文化活动,让廉洁成为三峡集团广大干部职工的共识和风气,成为三峡集团的第一招牌和生命线。
二、关于党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招投标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清理复核以前招投标项目。以绝不回避矛盾、绝不推卸责任、绝不避重就轻、绝不讳疾忌医的态度,对三峡集团以往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于2014年3月19日封存了集团范围内所有招投标资料以便备查。重点对招标项目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评标结果和中标价格明显异常等问题进行清理复核,对经查确有问题的将严格依纪依规处理。开展了领导干部亲友在集团范围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申报和清退工作,党组管理的干部全部按要求进行了申报,截至2014年3月31日,已有2人主动提出清退。
二是发布了“三条禁令”。集团党组高度重视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研究,提出了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或职位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禁止各级领导干部亲友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从事承包或分包业务;禁止各级领导干部以任何理由干扰、限制、阻碍招投标违纪案件的查处。集团党组明确要求自2014年3月起,所有招投标项目都要贯彻执行廉洁责任承诺书制度,凡是参加招标、投标、评标、决标活动的人员都要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实行公开承诺,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对招投标活动全程进行监督。
三是实行“两个公开”和“阳光采购”。2014年3月5日,三峡集团召开招标管理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媒体向社会做出承诺,坚持招标方式和招标信息公开,坚决实行“阳光采购”。在今后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继续通过三峡集团和三峡国际招标公司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并严格按国家法规要求,公布项目招标信息、公示决标结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作用,把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提高招标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四是加强对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领域的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三峡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等规定,对三峡集团2014年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明确凡是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做好招标规划审查,依法依规确定招标方式,严禁肢解项目规避招标,并将各责任部门的招标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其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制订了2014年内审工作计划,继续开展对金沙江四个梯级水电站的跟踪审计,重点加强对招投标、合同管理等过程的监督和管控。下一步,三峡集团将切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招标原则,规范招标文本和评标规则,完善决标流程;进一步研究招标工作授权管理标准,细化集团各个管理层级的授权范围,强化招标采购的集中管控。
五是严格执行“四权分立”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招标项目管理事权、招标权、评标权和决标权“四权分立”的工作机制,下一个程序对上一个程序监督,上一个程序对下一个程序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闭环管理。
六是强化组织体系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管理。依据三峡集团招标采购制度规定,在集团招标委员会下设立专业委员会,加强对招标项目的区域化和专业化管理;今年成立集团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加强集团对招标采购活动的集中管理,实现统一招标机构、统一招标文本、统一招标规则、统一决标流程,严防暗箱操作。结合干部轮岗,对招标采购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调整,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对招标采购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管理。
七是加快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建设与运用。三峡集团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试运行,电子招标平台建设已制定初步方案,正在抓紧实施。同时,三峡集团已在北京、成都和宜昌三地设立了过渡的封闭招标评标场所,采取屏蔽手机信号、配备专用评标会议室、设置监控摄像设备等技术措施,实行屏蔽评标,并全程记录招标、评标过程影音资料,从技术手段上防范招标评标过程中腐败的发生。
八是组织开展了金沙江在建项目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规范分包秩序,清理排查集团所有在建项目违法分包行为,清退违法分包队伍。修改完善了三峡集团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从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过程监管、事后评价等环节强化相关合同各方的责任。建立建筑市场“三审准入制度”,由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门、建筑市场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审批分包队伍准入申请,重点审查分包合同内容、分包单位资质、项目管理机构以及设备、人员、资信、履约能力等内容。开发了建筑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并已试点运行,正在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黑名单制度,切实加强过程监管和事后评价。目前清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对违法分包队伍进行清退。
九是建立招投标管理的长效机制。对现行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诊断,修订现行制度和补充制订管理细则。按照集团党组和招投标管理整改专项工作组的统一安排,已着手开展《三峡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并拟在年内陆续出台《三峡集团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管理办法》、《三峡集团评标委员会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三峡集团决(定)标管理细则》和《三峡集团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新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三峡集团招投标管理的各个环节,构建对三峡集团招标采购业务全覆盖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关于部分党组成员涉嫌违规占有多套住房问题
三峡集团原主要领导已于2014年2月7日退租了过渡性周转住房;其他党组成员租用的周转住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市场化方式,以及不重复享受福利房政策、不违规多占住房、不搞特殊化的原则,正在区分不同情况制订处理方案,待向上级机关请示同意后实施。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办公用房面积过大问题
一是全面清退集团领导多处使用的办公用房。成都办公楼为集团领导预留的办公用房和集团领导在宜昌办公楼原使用的办公用房已于3月底全部清退。考虑到工作需要,为常驻成都和宜昌的2名集团领导分别保留一间办公室,面积分别为38㎡和42㎡。
二是集团领导全部搬出面积超标的北京办公楼办公用房。原办公用房腾退后,目前在临时安排的办公室过渡办公。待上级机关明确央企负责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后,严格按标准对原办公用房进行施工改造。
三是已清退集团老领导、总师、总经理助理多处使用的办公用房。共计清退办公用房18间。同时,对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初步清理清退。
(二)关于超标购置公车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规定。三峡集团原主要领导离任之前,其配备的奥迪2.8L公务用车已改为接待用车。集团其他领导目前使用的公务用车,按照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的意见继续使用,在达到更新和报废标准时,再严格按标准配备。
二是组织开展了集团范围现有公务用车专项清理。所属二级单位7座以下购置价格50万元以上的157辆公务用车中,用于工程建设的越野车107辆,用于各单位公务活动和接待的轿车41辆、商务车9辆。以上车辆中,确因地理条件特殊、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的继续保留;已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45辆公务用车逐步淘汰报废;其他车辆结合三峡集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采取调配或评估拍卖的方式处置。对个别所属公司在中央严控公车采购标准后仍超标购置轿车问题,在集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加强车辆购置审批工作,所属单位购置车辆必须按规定报集团审批。
三是固化公务用车规范管理成果。为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订了《三峡集团机动车辆定编和配置管理规定》和《三峡集团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机动车辆的编制、购置标准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要求。
(三)关于公务消费铺张浪费问题
一是加强公用经费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资委《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三峡集团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临时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费用等公用经费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范围、降低开支标准、完善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其中明确规定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差乘坐飞机由公务舱改为经济舱,高铁由商务座改为一等座,住宿为规定费用标准内的标间或单间。
二是从预算管理入手严控公用经费支出。2013年,三峡集团公用经费同比下降10%,其中,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25%、会议费同比下降37%,集团领导职务消费同比下降21%。在此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将集团领导职务消费预算再下降11%。据对2014年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统计,三峡集团公用经费同比下降23%,其中,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集团领导职务消费同比均大幅下降。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取消了在宜昌三峡旅游公司签单消费公务接待费用的办法,辞退了为北京办公楼公务接待服务的外包餐饮公司。修订了《三峡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以工作餐为主,接待标准比原标准降低30%以上,严禁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向集团所属公司转移公务接待费用。
四是加强出国(境)管理。下发了《三峡集团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访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了《三峡集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出访规模、行程、路线、时间,严格控制出访团组费用预算,杜绝一般性考察团组,严禁借出访安排旅游观光。从2014年开始,三峡集团所有因公出访团组在内部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2014年三峡集团出访团组初步计划49个,较2013年下降42.4%;2014年一季度实际出访团组26个,同比下降21.2%。
五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和施工一线调查研究。在集团党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措施中,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一律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基层单位负责人不到机场、车站迎送,不安排宴请,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主要领导到任后,连续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三峡枢纽和金沙江多个水电站工地进行现场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严格执行了上述规定,为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作出了表率。
六是加强业务外包事项的立项审批。对总部机关职能部门2014年计划委托的外包事项进行了梳理压缩,对确需委托外包事项,严格立项审查和审批程序,从严掌握,规范管理。
四、关于执行政治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集团党组切实改进了党组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2014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组织了5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学习质量有较大提高,学习效果有明显增强。在学习内容上,重点安排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等,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在学习形式上,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研讨和专家辅导相结合、党组书记引领学习和党组成员讨论相结合,每次学习都安排主题发言,改变过去以专家讲课代替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现象。在学用结合上,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三峡集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和理论务虚,注重学习成果的应用转化。每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后,对学习成果认真总结归纳,使党组中心组学习成为班子成员交流思想、统一认识的重要平台,较好发挥了党组中心组“学理论、议大事、出思路、促发展”的作用。
五、关于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巡视意见中指出的选人用人工作问题和中央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集团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和系统研究,形成了选人用人工作整改方案。为切实扭转选人用人权过于集中问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了《三峡集团党组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送审稿)》,计划于近期发布实施。该细则明确了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议事规则和程序,重点对动议、提名、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进行细化规范,健全完善集团主要领导、组织人事分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会前沟通酝酿机制,尽量做到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防止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努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党组主要领导带头承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选人用人规定,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
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办法。根据《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三峡集团实际,对《三峡集团干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点明确在党组讨论决定之前,必须开展干部民主推荐及任前考察工作,杜绝党组决定后再进行考察等程序倒置问题发生,发挥组织考察应有的遴选把关作用。从2014年3月份开始,建立了人事部门选人用人专题会议制度,在党组管理干部任用议题上会前,对拟任人员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人事档案等重要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核,并核查是否严格执行了选人用人制度和流程,有无影响任用的问题,为党组选人用人进行审核把关;对总部机关处级干部任免及所属单位重要岗位任前报备等事项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是严肃处理带病上岗人员。针对巡视意见指出的个别领导人员带病上岗问题,纪检组根据集团党组要求进行了认真核查,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人事部门正在研究行政岗位调整方案。下一步还要完善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机制,有效避免带病上岗问题再次发生。为加强对外部调入人员的管理,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研究制订了《三峡集团引进外部人员工作管理办法(送审稿)》,以需定岗,以岗选人,规范引进外部人员的工作程序,严把进口关。同时,加强对各二级单位尤其是在京单位引进人员工作的监督。为规范秘书配置、严格秘书管理,研究修订了《三峡集团领导秘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重点规范领导秘书的配置范围、资格条件、工作职责、任职年限、晋升管理等事项,严格选拔使用,多渠道安排转岗。
四是提出了第一批关键岗位人员轮岗方案。经过慎重研究,集团党组对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技术管理等专业岗位任职偏长的5位部门、单位负责人以上干部制订了轮岗方案。其中任职满18年的集团总工程师已卸任。鉴于集团主要领导到任后明确近期不进行干部调整,其他人员轮岗暂未实施。下一步将结合工作需要,分期分批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交流轮岗,并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的有关规定,明确招投标、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任职原则上不超过6年,其他岗位任职最长不超过9年。
(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不透明问题
一是组织对法人治理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重点修订了《三峡集团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三峡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三峡集团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三峡集团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范围,健全和完善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优化顶层设计,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决策行为。目前几项制度修订已基本完成,待党组会和董事会审批后即颁布施行。
二是充分发挥集团党组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重大投资事项,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认真依照《三峡集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决策,由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集体讨论决定。需经董事会研究决策的,由党组会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是认真做好会前调研和沟通。重大事项上会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经过多方论证,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充分沟通后再提交会议决策。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党组会议题提前2~3天提交党组成员,杜绝临时动议。
四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讨论重大事项时,党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会议决议,必要时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说了算;若讨论中存在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党组会一经形成决议,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
五是规范会议记录。印制专门的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记录,做到会议记录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条理清晰。对主持会议同志结论性的发言必须全文记录。会议召开后一至两日内形成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三峡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这仅是全面整改工作的一个起点,三峡集团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和钉钉子精神,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工作和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为把三峡集团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清洁能源集团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力争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57082666;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邮政编码100038;电子邮箱zjlgzb@ctgp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