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稳居”第三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稳居”第三

  5月26日,中纪委发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违反八项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979人,其中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受处分官员达1300人,占10.9%。这其中包括2名省部级、74名地厅级干部。

  记者梳理中纪委通报的数据发现,去年9月至今,在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类型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案发率”稳居第三。截至去年9月底,“大操大办婚丧喜庆”688起,仅次于“违规配备使用公车”(4851起)、“公款大吃大喝”(820起)。而截至今年4月底,“大操大办婚丧喜庆”2006起,仍然位居第三,仅次于“违反工作纪律”(1251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8182起)。

  从单月来看,今年4月,全国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173起,这一数据与此前各月基本持平。如去年9月,发现该问题172起。案发数量未出现明显下降趋势。

  与此相对比,“公款大吃大喝”则降幅明显,今年前4月的平均“发案量”比去年后4月下降了约50%。

  盘点

  为何治理“婚丧喜庆”不如“大吃大喝”立竿见影,效果明显?对于干部的婚丧嫁娶,各地立了哪些规矩?

  1

  礼金最高300元 摆酒最多60桌

  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从中央到各地出台的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禁令,达数百个。如本月27日,湖北省纪委发文明令:操办婚丧喜庆,先报告;除了婚事、丧事,禁办生日宴、乔迁宴、升学宴、满月宴、出国宴等;一事一天一地,禁止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

  上述3方面规定是各地的共同要求。数百个官员婚丧嫁娶禁令,均要求“报告制”。

  此外,一些地区还有特色做法。如“限桌令”,湖南、石家庄、贵阳以及山西吕梁、广西河池、甘肃陇南、陕西府谷等30余地,都明令限制摆酒的桌数。但允许摆多少桌酒,各地并不同。

  湖南要求,干部红白喜事,人数禁超300人(30桌)。云南普洱市思茅区则“不得超过60桌”。其他地区多在20桌上下。山西吕梁还限定了每桌的标准,含烟酒在内禁超1000元。

  同时还有“限礼金令”,近10个地区限定了礼金数额。陕西府谷规定礼金禁超300元;山西吕梁、甘肃陇南规定礼金上限200元;广西河池上限为100元。

  四川平原则“封杀”了礼金,事先上报时须承诺:不收受礼金、礼品。湖南也规定,不准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此外,还有“限客令”。各地都要求,官员婚丧嫁娶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20余个地区还规定,禁邀请“同事”。石家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严禁邀请同事、部属等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山东聊城还细化了亲属的范围: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

  一些地区虽然允许同事到场,但对到场行为做出限制。新疆阿勒泰规定,同事、同学及好友可以到场帮忙,但禁止随礼。湖北也规定,不得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在数百个禁令中,最具个性化的是贵州息烽县。该县明确,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结婚办酒限于初婚。

  2

  13省份要求干部带头殡葬改革

  去年12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提出党员干部去世一般不开追悼会;禁大操大办丧事;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不留坟头等。

  此后,吉林、江西、广西、贵州、海南、内蒙古、湖北、福建、甘肃、宁夏、安徽、山东、北京等13个省份,出台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方案。13地均要求“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不留坟头”等规定。

  但对墓穴规模做出限制的仅有北京,“严禁修建大墓、豪华墓,安葬单人或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事实上,墓穴规模正是殡葬改革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各地屡次发生领导干部建“大户型墓”、“豪华墓”案例。

  去年9月,广东翁源县粮食局党员干部陈某就在当地建了占地约1亩的大型豪华墓地,用挖掘机开挖了20天。

  此外,各地都强调节约简朴办丧事。但对如何节约做出规定的只有山东,“可采用发放生平介绍、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等方式哀悼逝者”。

  山东还限定了生平撰写程序:厅局级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撰写;副省级由省委组织部审核,可在《大众日报》刊登逝世消息和简要生平,广播、电视不作报道。

  各地都言明,除国家法规另有规定,遗体必须实行火葬。山东、江西、内蒙古还将是否火葬与丧葬费挂钩。如江西、内蒙古规定,凭火化证明领取丧葬费,不实行火葬,不享受丧葬费待遇。

  如丰都规定,领导干部如将骨灰装棺再葬、建大墓或豪华墓,就失去了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资格。

  观点

  婚丧嫁娶禁令 纪检等应加强监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竹立家等受访专家认为,中纪委通报的数据和案例表明,违反婚丧嫁娶禁令的官员以乡镇级居多,约达80%以上,这与农村有大办红白喜事的风俗有关。虽然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效果不如治理“公款大吃大喝”明显,但必须看到,借此敛财的风气明显好转,“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不良习俗根深蒂固,所以这是场持久战”。

  许耀桐表示,“出台制度只是一个方面,‘限桌令’、‘限客令’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关键在于纪检等部门如何监管”。

  许耀桐认为,一些地区已形成了“报告-公示-曝光”机制,值得借鉴:摆酒前先报告;然后公示准备办多少桌、准备请哪些人;最后通过明察暗访和举报把关,及时曝光、处罚违禁官员。

  (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