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河南省法制办获悉,即日起至4月16日,《河南省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办法》对投诉的适用情况、投诉的受理、投诉的处理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各界人士有四种途径提出建议、发表意见。
规定都有啥?可以先来看看
●执法者滥用权力都可以投诉
“警察懒得亲自贴条,把单子交给保安,让他们贴条……”在花园路上班的刘先生反映,他曾亲眼目睹保安协助警察往自己的车上贴条,上前讲道理也没用,只能乖乖交罚款。
此外,包括商贩对于城管执法中滥用权力等现象,在《办法》出台后,都可以投诉。
●投诉受理后10日内应给出回应
《办法》规定,投诉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受理……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分门别类作了详细规定。
受理机关接到投诉后,应当立即登记并及时立案,在10日内要通知被投诉的行政机关;对不予受理的,也应于10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被投诉的行政机关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作出行政执法行为的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2个月要办理完毕
从投诉到给出处理结果,多久能处理完毕呢?《办法》提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投诉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受理机关应当书面告知投诉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结果。
●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的将被追责
对于受理机关坚持不予受理,投诉者有异议的,《办法》也规定,对受理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或逾期不回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如果发现受理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不按照本规定处理投诉的,由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仍不按照规定处理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直接处理,并依法追责。
不过,对于几种情况,投诉可能不会被受理:1.不属于行政执法行为的;2.投诉人就同一投诉事项提出的投诉,有关机关已经按规定受理或者处理的;3.尚在行政仲裁、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限内的投诉等;4.已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结果不服的;5.行政执法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
您有四种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4月16日前,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有四种途径:
1.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站,通过首页右侧的《河南省法规规章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发送电子邮件至xzfgc@126.com;
3.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371-69699068;
4.将信函邮寄至“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邮编450018”。
(记者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