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与31个省(区、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环保部昨日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以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为实现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京津冀目标要求下降25%
各省(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确定了下降20%的目标,广东、重庆确定了下降15%的目标,内蒙古确定了下降10%的目标。
PM10年均浓度
河南目标要求下降15%
其他20个省(区、市)重点考核PM10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并根据各地环境质量状况,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划分为五档:PM10年均浓度远低于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省份要求其持续改善,PM10年均浓度接近二级标准或超标的省份,根据超标程度,要求其分别下降5%、10%、12%、15%。其中,河南目标要求下降15%。
【处罚】
未通过考核的地区将受通报
为保障目标如期实现,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省(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任务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监察部门等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限期整改。
综合新华社消息
小资料
PM2.5 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
PM10 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又称为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