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了解到,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省公安厅下发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告,要求各单位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
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交通枢纽以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高层建筑、商业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公园、绿化带以及居民楼院的屋顶、阳台等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成区、文物景点周边、加油加气站、油库、燃气储备站、可燃物资仓库、森林防火重点区、机场净空控制区等场所销售、燃放“孔明灯”。
(记者 汪永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