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后,人往哪里去?9月22日,省地震局召开河南省避险避难场所建设新闻发布会,省地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文利说,我省已经建成9个Ⅰ类应急避险避难场所,8个Ⅱ类应急避险避难场所也将在年底投入使用。今后,万一发生突发重大灾害,这些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将成为“灾难发生时的避风港”。
我省建成9处Ⅰ类避险避难场所
李文启说,目前,我省已经分别在郑州、安阳、新乡、焦作、平顶山、驻马店、周口、南阳、济源等9个省辖市,建成9个Ⅰ类避险避难场所。这些避险避难场所目前已经全部验收完毕,可用面积142.37万平方米,可安置19.04万人。
与此同时,我省还批复了洛阳、濮阳、焦作、信阳、兰考、武陟、长葛、平舆等地的8个Ⅱ类避险避难场所,总计可用面积31.99万平方米,可安置9.8万人,预计今年年底前建成。
每个避险避难场所人均占地面积均大于5㎡,都具备应急指挥中心、应急供水、应急供电、应急厕所、应急棚宿区、应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灭火设施、应急停车场、应急垃圾点、应急直升机停机坪、应急户外显示系统、应急服务中心与应急治安维护中心等设施与功能。
各地建避险避难场所
可向省地震局申报
据悉,河南省避险避难场所建设由省地震局负责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各省辖市政府指定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各省辖市政府向省地震局申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的立项、提交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承诺函、拟选项目建设地点、指定的分项目建设法人单位。
目前,河南省的第二批避险避难场所建设也正在实施中。
我省将建278个避险避难场所
避险避难场所建成后,如何管理?如何利用?
“9个Ⅰ类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完成,只是完成了基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会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一起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明确避险避难场所在日常和应急状态下,谁是管理单位,谁是责任单位,每个单位的职责是什么。”李文利说。
关于今后的建设,李文利透露,除了此次公布的9个Ⅰ类避险避难场所、8个Ⅱ类避险避难场所外,今后还将建194个Ⅱ类避险避难场所、67个Ⅲ类避险避难场所,总数为278个,申报投资额度3.77亿元。(大象融媒东方今报记者 梁新慧)
■相关链接
我省Ⅰ类、Ⅱ类避险避难场所名单
Ⅰ类避险避难场所(9处)
郑州市西流湖生态公园避险避难场所
平顶山市河滨公园避险避难场所
安阳市龙安区行政中心城市公园应急避险避难场所
新乡市富康文化广场避险避难场所
焦作市焦作大学新校区避险避难场所
驻马店市置地公园避险避难场所
周口市城市避险避难场所(周口市东新区体育中心)
南阳市避险避难场所(南阳市体育场)
济源市城市避险避难场所(济源市中心世纪广场东西两侧及篮球城区域)
Ⅱ类避险避难场所(8处)
洛阳市洛阳体育中心广场避险避难场所
濮阳市体育场避险避难场所
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术学校避险避难场所
信阳市天伦广场避险避难场所
兰考县人民广场避险避难场所
武陟县覃怀公园避险避难场所
长葛市科技文化广场避险避难场所
平舆县奚仲公园避险避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