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妈妈在为即将出生的二宝准备衣服
今天是河南“单独二孩”的“周岁生日”。2014年6月3日,修改过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一年来,随着“单独二孩”增多,与之相配套的生育政策也发生着变化。大河报记者走访“单独二孩”群体、省市卫计委、社区后发现,以前困扰不少“准二孩”父母的生育证办理、生育情况证明等难题,已经得到简化、“升级”。但“单独二孩”母亲的产假时间问题,却引发集体吐槽,大多生育家庭都表达了延长产假的希望。
变化之一:办证
以前:只有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现在:男女双方随意挑
“郑漂”李兰去年7月怀上了二宝,家里人都很开心,但在办二孩生育证时却犯了愁。
原来,李兰上大学时将户口留在了武汉,一直都没再迁,可根据当时出台的政策,要求“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女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经审核后,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发证”。
因为孕期反应大,李兰迟迟没有动身到武汉,很快,她得知,为方便办生育证,该政策已经“升级”为“可以委托别人代办”。李兰求助自己同窗好友,签了委托书,寄了相关材料,辗转办出了二孩生育证。
但现在,同样户口在外地的小刘就省去了其中诸多环节。今年5月,河南省修订了《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将二孩生育证的办理简化为:在夫妻双方户籍地均可办理,女方计生服务管理地应协助受理地出具相关证明。
这样,小刘在老公的户口所在地——自家门口的社区办理了生育证,“流程很简单,很快就拿到了生育证。”她十分满意。
变化之二:证明
以前:“证”完自己还得“证”父母
现在:写生育情况承诺书
近日,本报报道谭女士为生二孩、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的漫长经历。由于父母离异,她不仅要提供母亲只有一个孩子的证明,还需要提供父亲的,由于父母都再婚,她甚至还得提供继父、继母的生育证明。
这是由于我省之前规定办理二孩生育证,必须提供“单独一方生母(养母)单位或户籍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结婚且只生育(收养)一个孩子证明;独生子女父母离异或再婚的,同时提供生父(养父)所在单位或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但是,随着前不久《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再次修订,证明的要求被简化为:独生子女父母离异或再婚的,应提供抚养该子女并长期共同生活一方的证明,并注明其所有婚育情况。
也就是说,如果谭女士现在办二孩生育证,只需开母亲一人的证明即可。
类似“复杂”证明,以前还发生在少部分人需要提供的未生育证明中。按照规定,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可生育二孩,但是未生育一方得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未生育证明。
河南省从2013年2月起开始实施承诺制,提出对无法掌握夫妻婚育情况的,可由夫妻写出书面承诺书,申领一孩生育证,但二孩不在这个制度内。
在郑州打工的苗女士户籍远在新疆,她丈夫曾有过一段婚姻、育有一子,苗女士无法证明自己的婚育情况。但现在,《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二孩生育证办理也可适用承诺。苗女士夫妇需要亲笔写下承诺书,对自己的婚育情况进行郑重承诺,以此取代婚育证明。
变化之三:合同书
以前:严禁性别鉴定
现在:生二孩前先签“两非”责任合同
一年来,有的生育配套政策简化了,但也有的政策“增加”了。今年5月,王女士到社区申办二孩生育证时,被要求先签一个“两非”责任书。
大河报记者获悉,去年12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透露了一个信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根据国家“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要求,2015年年底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要下降到113.36。
因此,对于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夫妻,河南省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干部、村(居)委会/社区负责人、村(居)委会/社区计生专干三人要联合与其签订孕期禁止“两非”行为责任合同书,之后才能审批发放二孩生育证。所谓“两非”,指的是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吐槽与希望
二孩也是宝产假应该与生大宝时一样长
刘女士的二宝马上就满三个月了,可她却轻松不起来:产假马上到期,家距单位太远,她正咬牙给宝宝断奶。
“宝宝六个月之后才能添加辅食,我很想母乳喂养到半岁的。”刘女士说,自己生大宝时整整休足了半年产假,直到大宝很顺利地添加了辅食之后才开始上班,“现在二宝这么小就得断奶,觉得有点对不住他。”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生育“单独二孩”的女职工产假少了一半,是因为她们可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却没有晚育产假。此外,不享受因晚育增加的90天生育津贴,其配偶也没有护理假。
有不具名的专家指出,“单独二孩”落地刚满一年,理应不断有新的制度与之配套。女职工应不应该享受晚育假、男职工应不应该享受护理假,实际上涉及“产假福利”设立初衷与相关利益的权衡,有必要打破原有的机械规定。出于保护妇女、新生儿的正当权利考虑,产妇毫无疑问应该享受第二个孩子的产假。“产假福利”应当是一个科学问题,无论是婚内生育还是婚外生育,无论是成熟分娩还是早产流产,无论是第一胎还是第二胎,无论是干部还是工人,在产假享受方面,都不应该存在歧视。
借鉴
代表委员咋说
在今年的河南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董广安建议,将产假延长至一年,“单独二孩”产假也应相同。
在广东、山东的2015年省两会上,也有不少代表、委员提出建议,要求生育“单独二孩”的妇女同样享受晚育产假。
此外,无论二孩还是一孩,产假是否可以“按需定制”?据了解,重庆曾出台这样的政策: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1周岁。
链接
“单独二孩”生育保险不同市地不同待遇
单独家庭生育二孩可以跟一孩一样享受生育保险吗?大河报记者走访后发现,女方所在单位只要缴纳生育保险或女方本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生二孩一样可享保险待遇,但不同市地的报销标准不一致。
郑州生二孩费用的报销,生育保险基金按产前检查800元/例、正常分娩2000元/例、剖宫产4300元/例支付,并根据具体情况略有上浮。郑州参保妇女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助:顺产800元、剖宫产1500元,可直接在医疗机构报销结算。而洛阳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生二孩,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并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产前检查350元/例,正常分娩115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350元/例、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2150元/例。(记者 张渝 李晓敏 文平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