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航海路与城东路交叉口往西300米,航海路南半幅道路上现两米深坑
映象网讯(记者 董小博/文 张晓冬/图)2米深坑,一辆“废车”,一圈白条幅,两三个远远“守”望的人。这是5月11日,郑州市航海路与城东路交叉口往西300米,航海路南半幅道路的光景。深坑已塌陷4天,“废车”车主高先生的亲朋三班倒守在坑边,只为要一个说法:这条约8年前就修好的路,到底归谁管?
【还原】车走夜路突陷坑中
航海路与城东路交叉口,是郑州市民高先生每天都要经过的地方。1年多前他就发现,此处南半幅路面出现下沉。
5月8日零点15分左右,飘着雨的黑夜,高先生驾驶上海大众POLO临近这里时,已开始减速。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路面已塌陷出2米深的坑,右边车身不幸地歪进了坑里。高先生赶快加大油门,车身从坑里挣扎出来,咣当落地,两个车胎全爆,双气囊也都自动打开。
暂时安全的高先生没有立刻离去,而是迅速下车找了个垃圾桶,放在坑边,自己也守在现场,给过路车打手势,让他们避开路坑。直到当日凌晨4点多,朋友来到现场后,高先生才去医院检查。
经检查,高先生没明显外伤,但胸腔持续疼痛。他的车则伤痕累累,前车门掉了,轮毂断了,发动机坏了……据上海大众4S店工作人员检查称,修车约需4万元。而且,负责保险理赔的工作人员说,因路面塌陷造成的车辆损坏,不在理赔的范围。可高先生买这个车,也不过花了8万元。
【车主】只想要责任方现身
5月11日上午,今报帮女郎在现场见到了高先生。他介绍,从事发到现在,竟然找不到航海路的归属方!路坑紧贴着一个窨井,内坑还在不断扩大。郑州市市政处养护2所工作人员曾来到现场,想回填路面,并称航海路尚未移交给市政管理,自己并不是负责方。
已建成使用约8年的路,还未移交给市政管理?市政处养护2所副所长董珂告诉高先生,航海路的归属权还属于修建方BRT项目部。虽然这个项目部早已解散,但责任依然属于郑州市公交总公司。然而高先生拨打公交总公司电话时,对方却称所属单位只负责运营。
为了寻找责任方,一根筋的高先生,就将车停在坑边,并在坑周围扯起横幅,和几个朋友三班倒守在坑边。“因为他们(市政处)也有人守在这儿,一看到我们不在,就试图回填这个坑。”高先生介绍,5月9日夜里近12点时,市政处工作人员就曾趁空当回填沙土。“像是要掩饰什么。”高先生认为,找不到责任方,又不知塌陷原因,就随便把坑填住,只会留下无尽隐患。
4天内,高先生被两次“私聊”,“一次是市政处养护2所一个姓李的主任,说他们有专门修车的地方,或者我去4S店修车,他们给我报费用。”高先生介绍,还有9日晚上8点多,市政处一姓穆的科长,通过董珂副所长传话,邀请他来现场,并问他有何要求。“一边推诿责任,一边想与我私聊,这我不能接受。”高先生说,自己只想要责任方现身,负起责任修好路,不要类似事件再发生时,依然没人管。
【震惊】管城区有20多条道路没移交市政
高先生介绍,董珂副所长曾告诉他,别说航海路这种使用近8年的路没移交,管城区内还有使用了20多年,都没移交的路呢。“也就是说,如果其他道路出现这种情况,也会没人管没人问了!”
11日下午,帮女郎联络了董珂副所长,向他核实这一情况,他介绍,管城区确实还有20多条路,没有移交给市政部门,有的已使用20多年。“像管城街、南关街等。”这些道路,连养护都不属市政负责,都是由当时的建设方来管理。“像航海路,虽然BRT项目部解散了,但有主体单位啊,就是郑州市公交总公司。由主体单位负责就行了。”他说,如果建设方能很快到达现场,他们就不会主动去现场。当时去回填道路,主要是考虑航海路是主干道,车流量大,为了避免影响交通才去的。
帮女郎联络了郑州市公交总公司,相关人员称,修路是由政府部门成立的项目部,公交总公司只负责公交的运营,具体谁来修路,谁来负责,他并不清楚,跟他们也没有关系。
【说法】尽快找到事故原因
为何有这么多道路迟迟不移交?航海路塌陷的原因又是什么?跟道路质量是否有关?
市政处养护2所副所长董珂在和车主高先生的通话中介绍,根据观察,路坑旁边的窨井上下游没有明显水位高差,路坑附近也没有发现管线泄露。路面塌陷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雨水长期渗漏,造成地下基础结构层破坏,加上车辆的碾压,导致塌陷。
而在帮女郎询问相关事宜时,董珂副所长表示,自己只是个听命令干活的,具体事由,还需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帮女郎又联络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开会讨论。
5月11日22点,郑州市城管局对此事做出回应,称为了使道路早日通畅,计划11日晚再次到现场进行抢修,尽快打开路面,确定事故原因,并邀请市政设计院专家、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事故当事人共同参与现场道路开挖,对道路塌方原因进行鉴定。
同时,车主高先生也告知帮女郎,他已收到市城管局应急协调处置中心李红光的短信通知。高先生表示,只要愿意寻找塌方真相,他愿意全力配合。但他也表示了担忧:害怕他们以寻因为由,借机把坑填平,把车拖走。东方今报帮女郎会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