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骆琼)前三个月河南平均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6天、76台燃煤锅炉完成拆改、立案处罚环保违法案件463起罚款3145万元……4月15日,河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2015年第一季度的环境质量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等问题做了通报。

  郑州等四个城市PM2.5不降反升

  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28.5%(平均26天),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减少2天)。

  其中,鹤壁、开封2市在40%(36天)以上,商丘、驻马店、洛阳、濮阳、信阳、周口、济源、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11市在20%(18天)以上;安阳、新乡、焦作、平顶山、郑州5市在20%(18天)以下。

  全省10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55.4%(平均50天),同比升高18.3个百分点(增加17天)。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第一季度,PM2.5浓度值不降反升的有郑州、周口、焦作、新乡四市;PM10浓度上升的城市有7个,分别为郑州、汝州、焦作、新乡、三门峡、固始、巩义。

  其中,今年3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38.5%(12天),环比上升12.5个百分点(增加4天),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减少1天)。郑州、新乡、焦作3市较低,在20%(6天)以下。

  10个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50.3%(16天),环比下降13.3个百分点(减少2天),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增加2天)。

  环保违法案件处罚共计3145万元

  今年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省环保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涉重金属企业污染、蟒沁河流域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等专项执法检查。

  一季度,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63起,下达处罚决定书341个,处罚金额3145.99万元,实施挂牌督办案件9起。全省按照新法新规新标查办环境违法案件182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4起、查封扣押34起、限产停产38起、未批先建55起,涉及违法企业166家。

  此外,在一季度,省环保厅共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7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43起,对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汝州中岳科技制釉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238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39%、360%和441%;

  同时,对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实施环保“黑名单”管理,解除挂牌督办案件6起,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7起。省环保厅按照新法新规新标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起,目前,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76台燃煤锅炉完成拆改

  在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环保厅介绍了我省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进展情况。

  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全省52台燃煤机组锅炉烟气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6台;27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烟气提标治理工程,已完成7条;16条玻璃生产线烟气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2条。

  同时,全省各市、县(区)建成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范围内849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已完成拆改76台;65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正在建设脱硫除尘设施;36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正在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设施。

  此外,全省51家储油库、3816家加油站、2108辆油罐车,已有12家储油库、1253家加油站、1176辆油罐车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