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携带汽油进入商场纵火,然后逃离现场。1月4日,平顶山警方通报,经过公安机关66小时缜密侦查和连续奋战,平顶山市某商场的“12·27”故意纵火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马某被警方抓获。

  2014年12月27日下午5时许,马某携带数公斤汽油窜至商场一楼纵火,然后逃离现场。所幸,火势被商场安保人员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案发后,省、平顶山市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破。通过调查摸排,并核对商场监控,发现31岁的宝丰县人马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30日上午11时许,马某从郑州返回平顶山市体育路时,被布控的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平顶山警方正对犯罪嫌疑人马某进行精神鉴定,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李红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