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涛 通讯员 张波)3月4日,河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王高峰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公安民警向其学习,牢记职责使命,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月22日(正月初四),平顶山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王高峰同志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不幸殉职,牺牲在春节安保工作岗位上,年仅41岁。
王高峰同志1997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18年来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工作态度,战斗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第一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三次,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抗冰雪保畅通先进个人”、“平顶山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是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
王高峰同志的事迹感人至深,精神催人奋进,在公安机关内部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在此,河南省公安厅号召大家学习王高峰同志坚定信念、忠诚使命的政治品格,永葆人民警察的忠诚本色;学习王高峰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爱民情结,努力践行“群众第一”的工作理念;学习王高峰同志刻苦钻研、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学习王高峰同志清正廉洁、甘守清贫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