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沈春梅)因自信超限站会对车辆直接放行,司机没踩刹车,导致车辆轧死一名工作人员。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肇事司机吴新士因过失致人死亡罪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驻马店市中院审理查明:2012年11月15日,吴新士参加拉沥青的队伍。11月28日17时许,吴新士驾驶车牌号为豫Q99081自卸低速货车,在经确山县三里河乡秀山超限站时,该超限站工作人员韩某在路中间执法拦截。吴新士未刹车,致使其驾驶的车辆将韩某撞倒,车辆右前轮碾过韩某的身体。当天21时许,韩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驻马店市中院审理后,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吴新士有期徒刑6年。吴新士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省高院二审判决驳回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