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民 资料图
映象网讯(记者 巫晓)8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李志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经依法指定管辖,交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8月25日已由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李志民在2013年8月19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免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职务。
李志民简历:
195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69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劳动处处长,河南省地质矿产厅人事劳动处处长兼厅直机关党委副书记,河南省地质矿产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2004年7月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