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7月30日,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郑州市内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近日,郑州部分获证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获证后不能持续保持生产条件,擅自变更生产条件不及时申请变更,许可证超期后无证继续生产,企业搬离郑州后仍使用原有许可信息生产等问题。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效期届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要继续生产的,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六个月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准确掌握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信息,对食品生产许可证6个月后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要采取电话或短信提示等方式提醒企业及时提出换证申请。
对于存在食品生产许可超过有效期继续生产,增加生产线未经重新获得生产许可审批,新增加生产线生产,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所列产品以外食品的的获证企业,质监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