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7月29日,记者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了解到,郑州市城镇职工及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已经调整,除退休职工无需缴费外,在岗参保职工一年最少要交535.464元。
根据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参保职工个人医保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高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低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
郑州市2013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622元,依据这一标准,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郑州市职工医保参保职工个人一年最多需缴费2677.32元,最少应缴费535.464元。
此外,郑州市新建单位、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单位和个人缴费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即参保职工一年需缴费892.44元;由于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月缴费额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计算,即月缴费标准划定为223.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