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刘长征)昨天上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省公安厅研究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行动,不仅要求公职人员、社会名流涉案要上报备案,而且对交通肇事逃逸者一律“顶格”处罚,予以行政或刑事拘留。
公职人员涉案半小时内需备案
“公职人员、社会名流有地位、有关系,更容易逃避处罚,在集中行动中,我们将重点督办公职人员肇事逃逸案件。”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说,省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今后凡发生公职人员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要将案件情况在半小时内向交警总队报告备案,并由交警总队事故对策支队负责案件督办,坚决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张益民表示,这是借鉴了查处公职人员酒驾的处理经验,在工作中也会加强督导检查,接受群众举报,一旦查实涉及公职人员案件违规办理的,不仅在专项行动考评中一票否决,还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罚款、扣分、拘留齐上阵
按照相关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且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张益民说,在此次集中侦破行动中,省公安厅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对一般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采取罚款、扣分和行政拘留“三罚并用”的手段。
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人员,一律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省辖市公安法制部门审核,同时要逐案向省公安厅备案。
集中曝光终身禁驾名单
据介绍,肇事逃逸行为人将面临更重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将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10年,我省曾公布了首批因肇事逃逸而被终身禁驾者的名单。此后,又陆续公布了几批终身禁驾者名单。近两年,此类名单却鲜有见诸报端。昨天,省交警总队又祭起了这个“法宝”。张益民表示,在集中侦破行动中,交警部门将梳理统计出所有适用终身禁驾的人员,适时公布被终身禁驾人员信息,持续形成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