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首席记者 梁新慧)昨天,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省版权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取消了20多项原有审批职能。
据悉,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省版权局)共有办公室(交流合作处)、政策法规处等2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147名(含单列编制1名)。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设立后,根据职能转变的有关要求,20多项原有职责被取消:
其中包括音像制品经营许可;组建出版物交易市场审批;进口出版物经营发行审批;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设立审批;版权贸易合同登记;期刊出版增刊审批;被关闭光盘厂生产线和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设立、变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可录光盘类生产设备引进审批;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核;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核;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核;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核;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核;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核;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修改审核;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变更审核;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核。
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取消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职责,工作由相关协会、学会承担;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职责,工作由省出版工作者协会承担;取消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职责,工作分别由省报业协会和省期刊协会承担;涉外著作权登记服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