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水区成立河南首个“城管巡回法庭”

首席编辑 方毅夫/制图

城管巡回法庭法官,到因违反城市管理的受罚当事单位送传票

城管巡回法庭法官,到因违反城市管理的受罚当事单位送传票 邓万里/摄

  面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商户,城管人员不再动手,而是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月28日,郑州市金水区成立河南首个“城管巡回法庭”,集中受理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执行的非诉案件。消息一出,各种声音四起。

  有人称赞这将有力解决城管中的“硬骨头”,有人担忧这可能导致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捆绑。

  城管要处罚,法官先去送传票

  12月28日上午,郑汴路与凤台路交叉口附近,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队员第7次来到这所舞蹈培训学校。与此前不同的是,这次和他们一起的,还有金水区法院的法官。

  “您好,我们是金水区法院的法官,因为你们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处罚决定。我们来送达询问传票,希望你们在2014年1月14日上午到金水区法院城管巡回法庭说说意见。”金水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姚丽说。

  “你们来就来呗,咋还带着法官?”学校一位工作人员先是很诧异,并拒绝众人进屋,随后接收了传票,并答应转交给学校负责人。

  创新

  金水区成立全省第一个城管巡回法庭

  12月28日上午,金水区法院城管巡回法庭在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刚说,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专业性法律。这在现实中的体现就是,城管执法过程中相对人流动性大,有的处罚决定最后不了了之,最终影响城管执法的权威和效果。

  今年9月,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到武汉、广州、西安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其中西安莲湖区的城管巡回法庭让人眼前一亮。

  职责

  城管巡回法庭突出“现场办案、巡回审判”

  金水区法院行政庭庭长任立栋说,城管巡回法庭强调“现场办案、巡回审判”。城管巡回法庭主要有3项职责:

  1.依法对城市管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城管执法非诉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这是城管巡回法庭的最重要职责。

  2.如果市民或商户对城市管理行政机关的某些行为不服,可以到这里提起行政诉讼。

  3.如果城市管理行政机关的申请被准予执行,城管巡回法庭可以强制执行。

  利好

  倒逼执法人员依法办案

  在王刚看来,成立城管巡回法庭是对旧有的城管工作模式的改造,是加快推进城管法制化的重要步骤。

  王刚说,作为执法者,要求行政相对人守法的前提是,执法队员要依法办事,否则就要承担法律上的后果。“城管巡回法庭的设立,正是我们给自己施压,倒逼执法人员主动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城管巡回法庭就是要主动解决执法“人治”下的不公现象,增加城管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

  1

  会不会造成行政权

  和司法权的随意结合?

  疑问:城管巡回法庭成立后,质疑接踵而至。执法人员把难啃的“硬骨头”交给法院,行政权搞不定的,将动用司法权,两项权力会不会随意结合,会不会捆绑在一起“恃强凌弱”?

  回应:王刚介绍,由城管巡回法庭介入的案件是很少的,如果一年共立案100起,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可能只占1%,而行政相对人屡次受处罚都拒不履行的案件数量,可能是万分之一。所以,绝大多数案件都不用借助城管巡回法庭处理,只有万分之一的“骨头案”才借助司法资源强制执行,这并不是权力随意捆绑。

  2

  城管执法不合理

  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疑问:城管执法,可能会向城管巡回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怎样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回应:与以往的巡回法庭不同的是,城管巡回法庭由3名行政庭法官和4名执行局执行员共同组成。而这正是城管巡回法庭履行司法监督的制度设计。

  任立栋说,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向城管巡回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庭法官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司法审查,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督。

  任立栋说,比如执法队员查处违章占道行为,应给商户改正的机会,如果查处时立即开罚单,这样的行为本身就违法,法庭将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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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巡回法庭

  会不会变成“城管局法庭”?

  疑问:因为城管巡回法庭设在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楼内,有市民担心,城管巡回法庭会变成为城管执法者“代言”的“城管局法庭”。

  回应:任立栋称,虽然是非诉案件,但在城管巡回法庭里,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仍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就像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

  为了避免事实上的不公,城管巡回法庭将一改原有司法审查多是书面审查的状况,将把行政相对人叫到法庭,法官当面听取其陈述,给予其充分的申辩权利,随后作出独立的裁决。这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记者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