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子林被推平
柿子林被推平
映象网讯(记者 冯晓玉 实习生 牛冰霜/文图)10月17日,卫辉市贺生屯村村民任清和向东方今报记者反映,因为征地,他家近10万棵柿子苗在没有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被强行推平,损失近百万元。10月23日,卫辉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张荣广回应记者,我们征地是按法律推进的,征地手续都有,证据也有。
【投诉】
未达成赔偿协议,柿子林被推平
10月17日下午,记者随任清和来到卫辉市南部被征地块。这块地已被蓝色的铁皮围住,院内已长满及腰深的荒草。顺着任清和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一大片裸露的土地,地上散落着树枝。“这就是我的柿子林,被推土机推平了。”任清和指着铁皮的另一侧说,那是剩余的没被征的近1亩柿子林。
11年前,任清和开始在自家4亩土地上种植柿子树,收益不错。3年前,为增加收入,任清和在柿子林中培育柿子树苗卖。
2011年,随着卫辉市南部新城的扩建,任清和的土地被列入征地对象,同时被列征地的还有36户村民,征收土地总面积64.2625亩,属于商服用地。任清和的4亩柿子林,3.05亩被划入征收范围。
由于对补偿标准不满,任清和一直没在同意书上签字。“今年7月23日,汲水镇政府通知我补偿款已打到卫辉市司法局公证处,让我去领取。我还没同意,怎么就征收了?”任清和疑惑。
7月25日一大早,任清和收到村委会通知,说是在征收他的土地,任清和赶紧赶到柿子林。“柿子林周围围了好多人,村、镇政府的人都在,三辆铲车、两辆钩机正在地里毁林,铲车所到之处,拇指粗的柿子树苗应声倒地。”阻拦无果,任清和用录像机,将这一幕拍下。
【调查】
果树有的按棵赔,有的按评估
任清和从卫辉市公证处得知,他3.05亩土地补偿款117387.61元,果树赔偿款为232836元,共计350222.51元。果树赔偿款价格由河南巨中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
任清和对此十分不满意:“先不提土地补偿款,果树赔偿款就差得远。”据他介绍,2013年3月份,卫辉市绿化处向其购买柿子树苗,对方出价10元每棵,任清和开价13元每棵,最后没谈拢。
“即便按10元每棵,我这近10万棵柿子树苗,也能卖个近100万,再加上我那350棵长了11年的挂果大树,得100多万,怎么现在就评估了23万?”任清和说,别人的果树都是按棵赔的,而自己的却被评估了,他心中不服。
记者在贺生屯村走访其他被征村民获悉,他们地面的果树,已挂果的大树,按300元每棵征收,而长了2~3年的小树,按20~30元征收。
任清和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说:“这是10多年前的法条,规定2~3年的果树,每棵赔偿10~15元,现在赔偿应该更多。”
【卫辉市国土局】
幼龄期每亩果树不超过220株
其他被征地村民都是按棵补偿的,为什么任清和的果园最后被评估了?10月23日,卫辉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张荣广告诉记者:“我们曾多次到他柿子林里清点棵树,但每次都不让点,没办法才给评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卫辉市国土局方面表示,任清和这样做,已经违法了。
张荣广向记者介绍,2011年5月30日,新乡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果木类2~3年未结果树,每棵给予30~40元补偿;6年以上果树,每棵给予200~300元补偿。
“但《通知》的备注表示,果树根据科学合理栽植的原则,盛果期的果树每亩不超过80株;出果期每亩不超过120株;幼果期每亩不超过220株。这样给他赔偿,按规定,已经算是不少了。”张荣广说,每次征地,都伴随着不少矛盾,但国土局征地完全按程序推进,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