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16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其中矿产案件4起,土地案件6起,海洋案件2起,林业案件4起。记者了解到,下阶段自然资源部计划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的“全监管”长效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来,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第一次召开新闻发布会。
近段时间,为彰显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土地、海洋、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其中包括: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金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农业嘉年华项目案、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综合保税区二期填海项目行政处罚案、广东省阳江市广东阳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案、云南省丽江永胜云新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等。
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小组召集人崔瑛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通过自然资源部专门的执法督察机构,以及地方上报的违法类案件中,“此次综合筛选出一批‘苗头性、倾向性、难查处’的代表性案件,并将查处结果公开通报,‘既对事,也对人’,希望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崔瑛表示,“下一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继续坚决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切实履行好保护和监管职责”。
具体而言,首先是严肃查处,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形成压倒性态势,对重大、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对自然资源保护不力的地区,要约谈、问责。
其次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违法。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精准打击违法行为。
再次要创新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让法律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