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漯河讯(记者 薛华 通讯员 崔喜庆 常红梅)干部是人民群众最信赖的人,可有人却冒充干部诈骗他人现金6万余元。近日,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依法审理了王伟(化名)冒充民政局干部诈骗一案,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万元。
王伟,农民,小学文化,没有技术,也不愿下力气干活,曾因诈骗罪被陕县法院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从操就业。2012年5月12日,王伟伙同张某到长葛市某村李某家门前以民政局干部为群众办低保为由骗取李某信任后,诈骗李某现金5800元。
没想到干部身份这么管用,尝到甜头后的王伟和张某开始利用“干部身份”多次实行诈骗10余起。2012年9月18日,家住漯河市郾城区某村的郭某被王伟和同伙张某用同样的骗术骗走现金5100元。所骗现金两人平分。
此后,郭某给儿子打电话得知上当受骗,遂报警。不到一周时间,王某便落网。
郾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万元,作案所用手机和车辆没收上缴国库,张某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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