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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将建立每天两个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2013-09-03 17:41 来源:省教育厅

  近日,鹤壁市教育局召开教育教学工作推进会。会议提出,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市将统一建立每天两个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实施大课间阳光体育工程,即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次大课间体育活动,每次时间为30分钟。同时,将大课间体育活动纳入学校课程,列入学校总课程表,实行课程化管理。

  会议还对体育课程安排、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体育课,高中每周两课时体育课,中等职业学校1-2年级每周两课时体育课”的开设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根据开设体育课程和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需要,市教育局将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制订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根据“小学每周16-18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中学每周12-14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的标准,用3年时间初步配齐体育教师。体育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并将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和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计入工作量。市教育局还将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工作力度,用3年时间对现有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近年来,该市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学校体育设施装备,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学校体育工作得到稳步加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明显提升。但就当前而言,学校体育工作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为此,市教育局依据省教育厅规定,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学生体育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初步配齐体育教师,开足、上好体育课程,使全市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责编: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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