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通知补贴禽类养殖加工企业
5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为稳定家禽业发展,我省将对禽类养殖及屠宰加工企业进行补贴。
通知指出,当前,受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影响,我省家禽消费萎缩,家禽业发展受到冲击。为稳定家禽业发展,我省将对家禽养殖及加工企业进行补贴扶持。
以现有存栏在产种禽(鸡鸭鹅)的数量为依据,对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和品种资源场,将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每只种禽补贴10元。以今年4月底实际存栏青年禽、成禽为基数,对单批存栏2000只以上的肉禽养殖场(户),由省辖市、县(市、区)财政给予一次性救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等政策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禽类屠宰加工企业在今年4月25日至5月25日收储我省禽类产品,按每收储1吨每月给予100元损耗性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要强化财政监管,补贴资金以产地检疫票证和收购结算手续为依据核定。
通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引导,消除公众疑虑,尽快恢复市场消费信心。加强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防控,继续执行现有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严防疫情发生。
(记者张海涛卢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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