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事厅首次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真诚评审
昨日,省人社厅发布消息称,我省首次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共评选出24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级别相当于高校中的教授。此次评出的24名“教授级”中小学教师中,既有知名的教学管理工作者,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教研人员,也有坚守中小学课堂的一线教师,还有幼儿园的教师。
目前,评审通过人员正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程序报批。
“这是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一大突破,也是拓展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2年,我省郑州、焦作、许昌被列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市,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目前,三个试点市已按照新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完成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共评出高级教师1339名,一级教师3443名。其中,222名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高级教师职称。(记者 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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