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十不要 维护消费权益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该注意哪些消费知识?怎样预防消费陷阱?如何更好维护权益?
3月15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出了详细填写维修记录,细看食品包装,谨慎选择预付卡等众多消费警示,并特别提示消费者做到放心消费“十不要”:1.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商业促销广告;2.不要被经营者的虚假打折、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的宣传所诱惑;3.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双方约定的东西一定要有文字凭证;4.不要轻信经营者的“终身包修”、“终身免费服务”等宣传;5.消费后不要忘记索取购物发票和服务凭证;6.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商品;7.不要购买无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接受无明码标价的服务;8.不要购买无质量合格和安全合格证明的产品;9.不要轻易购买上门推销的商品和街头无证照的地摊商品;10.不要在没有签订明确的消费合约前就向经营者预付定金。(记者郭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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