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2年煤矿安全形势创近年来历史最好水平
记者从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2012年我省采取多种措施,实施严密监控,狠抓源头控制,全面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努力实现了河南煤矿安全形势近年来的历史最好水平。
在全年的安全监察工作中,该局创新执法方式,搞好监察执法。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针对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开展执法工作;坚持抓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抓住工作重点,注重过程闭合,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推行解剖式、示范式、体检式、集中式执法,行政执法和专家检查相结合,加强突击监察和夜查,不断提高监察效能;注重通报执法情况,约谈集团公司及煤矿主要领导,督促煤矿搞好隐患整改。
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监管责任落实。2012年5月和11月,该局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抽查产煤县(市、区)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查看煤矿等方式,对产煤
省辖市政府开展两次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督导。中秋、国庆期间,该局组成6个督导组,对全省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安全督导。十八大前后,该局组成两个督导组代表省政府,到全省各地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扎实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按照省政府安排,成立了由河南煤监局牵头,省有关部门参与的全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成立5个督导组开展工作督导。在督导中,该局还对郑州、平顶山等地煤矿开展突击夜查,有力地促进了煤矿依法安全生产。
以防大事故为核心,狠抓瓦斯综合治理。该局联合省工信厅、安监局、能源局制定煤矿瓦斯分类管理意见,明确瓦斯预抽时间、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开展专项监察,查处瓦斯隐患,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强制突出矿井必须开采保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
的必须进行顶底板岩巷预抽瓦斯。目前有12处突出矿井采取了开采保护层措施,71处煤矿煤巷掘进采用顶底板岩巷掩护措施,推动了瓦斯治理区域,综合措施落实。
严肃调查处理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河南煤监局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和四项基本要求,严肃调查处理事故,召开事故调查座谈会,分析问题、听取意见、研究措施,规范和完善事故查处工作。同时按照“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的要求,召开事故预防座谈会,认真吸取全国煤矿事故频发教训,做好防范工作,并及时将重特大事故或典型较大事故信息发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负责人。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河南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年共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5起24人;百万吨死亡率0.079,同比减少0.113,下降58.8%,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记者 段保华 任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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