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年收入超12万元纳税申报工作将开始
省地税局日前向社会发布了《关于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公告》,要求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务必在2013年1月1日到3月31日,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以后每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纳税人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须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如不按规定申报或采取其他违法行为不如实申报的,税务机关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记者 赵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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