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发现生活无着人员 1小时内实施救助
12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元旦、春节将至,按照民政部的部署,我省再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确保他们不因冻饿、疾病等因素出现意外情况。
通知要求,尽快完善救助服务信息网络,广泛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或拨打当地求助热线。要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居(村)四级救助网络,完善街头救助点、社区救助点、居(村)委咨询点、流动救助车、救助引导站的布局,为生活无着人员求助提供便利。
在对车站码头、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落人员集中区域实行常规巡查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接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要充分发动公益组织、社区组织、居(村)委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以及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等热心群众提供生活无着人员线索。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居(村)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
通知特别强调,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更加主动的保护性救助。发现流浪未成年人,要按照“先保护,后救助”的原则,先接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再甄别情况,分类施救。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厅将对各地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记者 李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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