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省县区2012年底前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8月16日,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全省各县(区)要于2012年底前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人员一般为被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5种罪犯。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各县(区)要于2012年底之前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原由公安机关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于2012年底前全部向司法行政机关移交。如果司法所缺少工作人员无法接收的,暂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直接管理。
据悉,我省于2009年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均成立了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129个县(区)已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万余人,累计解除矫正4800余人,正接受社区矫正人员近1.3万人。各县区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后,社区矫正人员数量还会增加。(记者谢建晓 通讯员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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