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 3年内监测PM2.5
8月7日,省环保厅公布了《河南省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深化重点污染源监测。
《规划》中对公众关心的重要环境问题给出了明确要求。在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方面,在现有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项污染指标监测的基础上,逐步增加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监测,至2015年,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全部开展监测。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和三门峡7个环保重点城市开展总悬浮颗粒物、机动车污染等项目监测。
在环境预警方面,我省要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响应的环境监测预警预报体系。以开封、洛阳、新乡、驻马店四市监测站为重点,以区域工业结构为依据,建设豫东、豫南、豫西、豫北四个区域环境应急监测中心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环境监测中心,形成全省环境应急监测网络。(记者 徐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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