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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用新版“一书三证”城乡规划许可证书

2012-05-03 07:09    来源:河南日报

  (记者谭 勇)5月2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南省镇、乡和村庄“一书三证”发放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发布,新版城乡规划许可证书分为 “一书三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符合城乡规划,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新版“一书三证”自5月1日起启用。

  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在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以及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集体所有土地或乡、村庄规划区内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镇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进行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有关部门或者镇政府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乡镇企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城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或者村内空闲地进行住宅建设的,则由乡(镇)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河南省镇、乡和村庄“一书三证”发放管理办法(暂行)》对核发“一书三证”的程序和应提交的有关材料作了详细规定,新版城乡规划许可证书全省实行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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