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32条优惠措施 支持外商在豫投资
中新网郑州4月25日电(胡影)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状况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为营造良好外商投资环境,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出台了32条优惠措施,大力支持外商企业在中原经济区投资发展。
据了解,《32条》涉及到的工商登记事项和工商职能范围较广,从企业名称、投资主体、企业出资、经营范围、企业住所、分支机构设立、集团设立、法定代表人、注销登记等九个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放宽了限制,降低了准入门槛。
实施“九个放宽”,鼓励外商投资。“九个放宽”即放宽名称限制、放宽投资主体限制、放宽出资限制、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放宽企业住所限制、放宽设立分支机构限制、放宽设立集团限制、放宽法定代表人限制、放宽注销登记限制。
实施“一增一简”,提高登记效能。进一步简化登记审批环节,提高外资企业准入效率。“一增”,即增设登记机构支持和指导各级工商部门进入保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外资登记服务窗口。“一简”,即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工作的“一审一核”制度,明确审查、核准人员的职权和责任,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
加强行政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宣传法规、教育引导、告诫说理、执行处罚的“四段式”行政执法模式。
依法履职尽责,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出资行为的规范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悉,《32条》措施的出台,将加快河南招商引资步伐,推动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新一轮大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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