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潢川县工商局查处一起不合格化肥案
信阳日报讯(黄 功)近日,潢川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电话,称有人在潢川县江家集镇杜甫店村销售不合格化肥。该局经检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案发地点介入调查。
经查,当事人李某在无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自购小货车一部从事化肥销售。该批化肥系光山县永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没有注册商标,标注为“豫弦永丰”牌的生物有机肥,在外包装上标有引人误解的宣传用语。经鉴定,该批化肥不合格。该局执法人员依法扣留了当事人的运输工具和40袋(1.6吨)“豫弦永丰”牌生物有机肥及2本账册。
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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