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查处两起为传销提供场所案
日前,济源市工商局西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林某和韩某出租的房屋内有涉嫌传销书籍、笔记本、照片等物品。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林、韩二人将房屋出租给杨某、吴某等外来人员,杨某、吴某多次组织其他传销成员来到此处开会并进行传销培训。由于林某和韩某出租房屋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手续,疏于履行房屋所有人的基本
管理义务,致使传销人员得以在其提供的房屋内从事传销违法活动。该局依法对两家房东进行了行政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房屋所有人在出租房屋前要确认承租人承租房屋的用途,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出租屋备案,出租后要对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查看,避免出租房成为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窝点。
(尹剑侯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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