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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 执行不手软

2012-12-04 07:28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曝光“赖账户”执行不手软

曝光“赖账户”执行不手软

  11月30日上午,许昌市两级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推进会暨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执行开放月”活动启动仪式在襄城县法院举行。会上通报了许昌市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进展情况,第三次集中曝光了“赖账户”和“执行开放月”活动实施方案,宣布了“赖账户”名单和逮捕拘留人员名单。同时,与会领导当场为1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据悉,本次共为22起案件集中发放案件款100.212万元。图为百余名进城务工人员和22名领取案件款的申请执行人。

  变卖被查封车辆

  他当庭认罪

  朋友借给他5万元做生意,事后不但四处躲债,还将法院被查封的货车偷偷变卖。11月30日,在兰考县法院的被告席上,刘向(化名)仍否认自己是“老赖”。记者在现场看到,庭审邀请了有“提案大王”之称的省人大代表尹志国。

  借钱不还反咬一口

  张丽(化名)和刘向是好朋友。2008年3月16日,刘向向张丽借5万元做生意。当时,刘向承诺:“你啥时候要,我啥时候还。”就这样,张丽连借条都没让刘向打。

  可是,借钱后的刘向并不爽快。“多次催要,他都说没钱,后来答应变卖他的车还钱,可我和他一块儿去卖车时没卖掉,车钥匙还在我手上呢。”没多久,张丽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张丽一看,原来是刘向告她侵权了。“说我这么长时间不还他车,耽误他做生意,要我赔他损失。”不还钱就算了,还被反咬一口,一气之下,张丽将刘向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5万元借款。

  “老赖隐身”网上追逃

  接收此案的法官根据张丽的申请,查封刘向的货车一部。随后,兰考县法院判决刘向返还张丽5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张丽没有等

  来刘向还钱,于是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刘向已将诉讼保全的货车擅自变卖,于是责令其立即追回货车,但刘向拒不履行义务。去年10月13日,法院将刘向依法拘留10天。

  同年10月19日,法院将该案移送兰考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兰考县公安局立案后,发现刘向在拘留期满后下落不明,今年1月18日上网追逃。今年6月1日,在新疆打工期间,刘向被警方抓获,并于6月14日被刑拘,10月10日被兰考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面对指控“老赖”服软

  在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刘向回答:“我没有意见,我认罪。”因刘向当庭认罪,该案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庭审期间,法官宣读了张丽的谅解书。张丽称,双方在庭审前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庭审结束后刘向先还她3万元,剩余两万元在两年内还清。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刘向有期徒刑7个月。

  省人大代表尹志国、省政协委员贾志刚旁听了此案。尹志国说,法律判决还钱,你却想尽办法进行财产和人身逃避,对于这样的“老赖”坚决不能同情。

  拒绝履行被拘留悔过道歉

  本报讯(记者李向华通讯员张鹏冯海明)11月28日20时30分,河南某广告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冯某,因未履行生效判决被郑州市中级法院行政拘留后,不但写下悔过书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还表示会尽快在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

  2009年,广告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诉至法院,后被法院判令赔偿他人经济损失2.7万元,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因广告公司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向郑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承办该案后,按照规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相关文书,但广告公司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对法院采取拒接电话、躲避执行等方式,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此情况下,郑州市中级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于11月28日将冯某行政拘留。

  被拘留后的冯某当场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表示愿意按照判决尽快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还主动写下悔过书。 (记者 王晓磊 实习生 李冉)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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