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参合农民乡镇住院全报销在河南省尚属首家
8月22日上午,记者在郏县茨芭镇中心卫生院采访时,遇到了正住院治疗的该镇姑嫂寺村76岁老人祁金。老人告诉记者,他患有脑血栓、心脏病等多种疾病,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他不到万不得已就在家做保守治疗。最近病情严重了,这才住进了卫生院。当医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从今天起住院可以全报销了,祁金老人高兴地说:“好啊,真是个好消息,今后俺住院看病就更省钱了!”
记者获悉,从即日起,郏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实行100%报销。
据郏县卫生局局长周慧敏介绍,为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减轻农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让参合农民切实感受到参加新农合带来的真实惠、真便民,从2012年8月22日起,郏县所有参合农民在县内乡级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200元保持不变,补助比例由原来的90%调整为100%,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期间,国家和省、市公布的基本药物、一般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内置材料费全报销,即郏县参合农民在县内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只缴纳200元的起付线金额后,其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
据悉,郏县实行参合农民住院全报销在我省尚属首家。(记者丁需学 通讯员孙书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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