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获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称号
大河报新乡讯 昨天上午,记者从新乡市住建委获悉,经过国家财政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新乡市从100多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荣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称号,成为我省唯一通过此项评审的地级市。
该市住建委科技科科长冯精钢告诉记者,“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是国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的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基础好、工作推进力度大的城市,作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来带动和推进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长期以来,新乡市高度注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不断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力度。至今已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项目达60余项,折合面积15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多样,多数项目运行情况良好。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指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污水源热能等非化石能源,对建筑物进行供热或制冷。新乡地区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另外,新乡大部分地区浅层水储量较丰富,水温平均在16℃左右,地质条件多为粉土和细砂构造,非常适宜发展土壤源热泵技术。成功入选“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新乡将获得中央财政70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资金补贴额居本次获批的全国21个地级以上城市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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