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官村长”扎根基层温暖民心
7月7日是星期六,汝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张小丽却没有在家休息,而是到陶营乡南寺村去看望乡亲们。在汝阳县法院像张小丽一样经常放弃休息时间深入到各村工作的共有81名干警,他们分包着该县的216个行政村,“法官村长”是村民送给他们的新称呼。
在创优争先活动中,汝阳县法院的党委一班人在苦苦思考着一个问题:搭建一个平台、建立一种机制,用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将司法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把法院的执法形象晒到阳光下。
2011年3月,被称为接地气、贴民心、展形象的派驻“法官村长”制度随即推进。化解纠纷、普及法律、信访稳控、指导民调……81名“法官村长”红红火火干了起来。
“‘法官村长’工作制度其核心内容是改变法院被动等待群众上门立案、单打独斗处理矛盾纠纷的局面,与综治网络互相融入,互相借力,及时发现纠纷,化解矛盾,让党的温暖暖到民心。”汝阳县人民法院院长雷洪文说。
为了让“法官村长”长期扎根农村,汝阳人民法院想方设法把这项制度纳入法院的日常管理中。进村排查、登记梳理、引导分流、分类调处,四个有机结合的阶段构成矛盾排查化解机制,要求“法官村长”必须做到每周一个电话沟通,每周一次进村走访,每季度一次送法下乡,每年一次工作通报。按规定,“法官村长”们将通过随机抽查、座谈会、上报工作总结等方式接受严格考核。
与严格的考核机制相配套的还有完善的监督机制。该院每月都要采取翻阅资料、随机抽查、民意测评等三种方式进行督查,并配以案件评查制度。
法官驻村工作实行一年多来,该院诉讼案件在所有案件中的比重由77%下降到61.72%,民事案件调撤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2.5个百分点,发还改判率下降3个百分点,没有发生一起新发信访案件……与此同时,在全省法院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汝阳县人民法院由上一年度的第47名上升到第25名。
农村群众对这些主动上门的“法官村长”打心眼里亲近。闫喜安是上店镇李庄村的农民,2011年8月,他为镇里一家人盖房子,不小心从房顶摔了下来,造成右腿骨折。因建筑队和房主对赔偿意见不一致,他的医疗费长期得不到解决。后来他试着拨打了“法官村长”的电话,没想到法官吴文波立即就过来了。经过几次调解,他很快就拿到了8000元赔偿款。
李庄村支书张丙吾说,过去处理村民纠纷,村干部往往凭的是交情“和稀泥”,现在不同了,有了“法官村长”,凭的是法,解决问题更硬气,老百姓也更服气。
上店镇党委书记刘京章说,法官驻村工作实行一年多来,到镇里上访告状的人数大减,镇党委、镇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用于经济建设了。
“‘汝阳模式’的‘法官村长’工作机制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当代的具体实践。是转变观念,更能动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只有走群众路线,老百姓才会拥护你,法官沉下去,民心才会升上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如此评价“法官村长”机制。(记者黄红立 通讯员赤军 孙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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