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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以奖代补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2012-04-23 08:27    来源:洛阳日报

  洛阳日报讯 (记者 郭立翔)洛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透露,为更好支持基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我洛阳市于近期出台《洛阳洛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洛阳市级专项资金奖补办法》。洛阳市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予以支持。

  每集聚1000人,奖补社区100万元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必须“政策先行”,包含土地、资金、规划、产业、就业等方方面面的政策,其中重要一项是通过建设资金扶持,调动各地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此次洛阳市级专项资金奖补范围为2012年开工的33个试点新型农村社区,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洛阳市财政将根据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规模和进度,进行分类奖补,社区每集聚1000人,洛阳市级给予100万元的奖补资金。

  在具体操作中,洛阳市财政将按照各新型农村社区的项目容量和实际开工量、开工时间进行预拨,按进度如期完成的,在竣工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对于分期实施的新型农村社区,每期工程开工时,洛阳市财政即按照本期的计划安置户数、集聚人口数测算奖补资金,并预拨50%;待住宅楼主体封顶并经验收后,洛阳市财政再拨付剩余50%的奖补资金。

  若新型农村社区未能如期完工,每拖延一个季度将扣减剩余资金的25%。对于拖延一年才完工的,将不再拨付剩余的奖补资金。

  获取奖补资金,先要通过验收

  要获得洛阳市级专项奖补资金,33个试点新型农村社区所在的县(洛阳市)区首先要提出对社区建设的验收申请,再由洛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洛阳市财政局进行考核验收。验收通过后,由洛阳市财政统一拨付奖补资金。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验收包括开工情况、住宅建设进度情况和社区配套情况三方面,每期工程必须在完成基础开挖后才算正式开工。住宅的建设进度,要实地查看建成了多少栋住宅,有多少套住房。对于社区配套情况的验收,要看是否符合《洛阳洛阳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试行)》规定的基础设施配套标准。验收工作将在各县(洛阳市)区提出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

  违规使用资金,严格责任追究

  洛阳市级专项奖补资金要严格拨付程序,并确保资金拨付后落实到位。

  《办法》规定,各县(洛阳市)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把关,并进行全方位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若发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挪用、截留等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情况,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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