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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调整公共租赁房申请标准

2012-03-30 08:13    来源:河南日报

  ■《公租房缘何“遇冷”》后续

  郑州市调整公租房申请标准

  河南日报讯 (记者栾 姗)3月29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消息称,郑州市将调整公共租赁房申请标准,真正覆盖到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让公租房“供大于求”的局面得到改善,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2月28日,河南日报报道郑州首批1353套公租房上市即遇冷,首要原因在于申请门槛高,建议政府部门放宽申请标准和降低租金。

  在这次调整中,郑州市提出了一系列惠民利民举措:

  公租房接受个人申请。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可个人直接申请公租房,资格申请由原来的“单位集中申请”调整为“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相结合”。同时将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调整为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允许申请人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简化一系列申请手续。

  收入条件调整为2720元。公租房申请的收入条件由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提高至8倍。郑州市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收入340元,即由原先的1700元提高至2720元,相当于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此举可将大部分来郑务工人员纳入申请范围。

  父母有住房不影响子女申请。新就业职工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由“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调整为“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这意味着父母有住房不影响子女申请公租房。

  政府制定市场租金指导价。原定公租房租金不得高于市场租金的70%,考虑到新就业职工收入较低。郑州市将制定公租房市场租金指导价,原则上租金标准依据同地段、同区片、同品质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分项目确定。

  今年,郑州市将开工建设公租房2.2万套,逐步减少经适房供应,大幅增加公租房供应量。再加上去年开工的2.3万套公租房,未来两三年,郑州市将有近5万套公租房投向市场。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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