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核准首例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
登记管理办法发布三个月后
河南日报讯 (记者芦瑞 通讯员 赵梅香陈 菲)3月29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自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之后,洛阳市核准了首例债权转股权登记。
3月27日,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刘富村的河南省河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洛阳市工商局办理了债权转股权增资手续,原本公司应偿还的420万债务转为公司股权,既减轻了公司的债务负担,又增加了公司的注册资本。
河阳公司自2005年6月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混凝土的加工、销售业务。为缓解公司的周转资金困难,近三年来,该公司7名股东先后以暂借款的形式借给公司货币420万。为壮大公司规模,促进公司发展,该公司7名股东分别将其借给公司的货币资金所形成的债权转为了其对公司的股权,成为股东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于今年1月1日发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允许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公司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债权作为一种新的非货币出资方式,对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行业布局和资产结构等将发挥积极作用。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企业如有这方面需求,可到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办事大厅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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