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08:23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做到既让跳舞的人有地方,又不影响他人休息,这才是化解矛盾的根本出路
【“广场舞”说:“我”也很委屈。】你们都说“我”音大扰民,可场地负责人只收电费,不管“我”,警察管得了一时管不住一世,物业更没啥发言权,除了尽力协调还能干啥?“我”是那么受广大群众欢迎,是他们必不可少的生活一部分,“我”也很委屈。
政府倡导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近日郑州市也在举办广场舞大赛,但扰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梦想和现实出现矛盾时,能否将心比心。
□东方今报记者 付雨涵/文
袁晓强/图
全国广场舞友超一亿 广场舞成市民“必需品”
据了解,目前全国广场舞友已超过1亿人,主体人群是30岁~65岁的中老年妇女。
近两年来,河南省文化厅一直在倡导“百城万场”广场文化活动,依托当地现有的广场开展大家喜闻乐见的戏曲、舞蹈、摄影展、美术展等各种文化活动,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从10月14日开始,2013年“舞出精彩,乐享健康”为主题的广场舞大赛如荼如火进行中,本周六将进行决赛。
郑州市群艺馆技术总监赵力民介绍,国家每三年一次举办的艺术节中,有对群众颁发的最高奖“群星奖”,其中一个项目就是“广场舞”,“可见广场舞的重要性。”赵力民说,2013年郑州被授予“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要求老百姓第一时间享受到最鲜活的文化服务,而广场舞是老百姓第一时间能接受的最简单的文化形式,所以得到广泛传播。”
基础设施发展滞后 广场舞不能“因噎废食”
泼粪、鸣枪、放狗……这些因广场舞音大扰民发生的纠纷也困扰着舞者和主管部门。
市民刘先生从事社会文化工作多年,他认为:广场舞本身是一件利民的好事,是群众文化生活的丰富体现,不能没有。大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外地很多极端事情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心平气和静下心来协商解决。”刘先生说,“广场舞市民在活动的时候确实应该体谅需要休息的市民,将心比心。”
针对有些市民提到的场地少的问题,刘先生说:“基础设施的发展,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这确实是一个现实情况。希望成熟的小区能有空余的场地,让市民的精神文化,体育锻炼方面有发挥的余地。”
“任何事情都会有利有弊,广场舞同样不能‘因噎废食’”。 赵力民分析称,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对舞蹈者本身来说,是综合性的艺术,给大家提供交流的平台,对组织者来说,关小音量,来个“分贝限制”也是容易操作的。
“我们鼓励广场舞,同时也应该有相应的监管。”赵力民强调,提供场地的负责人,不是只“收收电费”,“他同样附带有听取民声,监管音量,盯准时间的责任,如果没有做到这些,他就是不作为!”
音大扰民音小听不见 各方监管变得很弱势
1997年起施行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同时,还规定了违反规定的具体行为和处罚标准。
但广场舞的出现,让高分贝声音回到居民区,广场舞友不想远离居住地,又没有关小音量的行为,市民反映到物业,物业也有苦水:“我们只能尽力协调,没有执法权。”
管城区的杨警官说:“毕竟那么多人休闲娱乐的方式,我们接到报警,只能说服教育,声音放小一点,我们走了他们声音又恢复了,我们能怎么办?不能一直监视啊,人员毕竟有限。”
采访中,有些广场舞的组织者本身就是场地的管理者,“我们不耽误大众休息时间就可以了,音量关小了,听不见还咋跳?警察都不管,你还有啥话说,你也体谅体谅我们。”
监管似乎变得很“弱势”。
专家说法
社区出面
签订相关协议
河南社科院副院长刘道兴认为,广场舞作为县级以上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有,它的管理应该着手于社区,“毕竟社区是离群众生活最近的单位。”刘道兴认为,由社区出面,帮忙协调或签订相关协议,一方面城市规划建设紧凑,空间有限要理解,另一方面,协议中规定起止时间和音量很有必要。刘道兴认为,未来相关部门的城市规划,应该考虑到市民的需求,预留公共场所。
网友声音
将心比心
体谅包容
“广场舞的纠纷,就是有无公德心的考量。”网友“hailifanshu”说,大妈堪比城管啊,稍微将心比心,为对方考虑一点,就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
“广场舞开始风靡全国。街里街坊聚集跳舞,既能交流感情又能锻炼身体,本也无可厚非,但热闹的舞曲,不是对所有人都是美好的享受。老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要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双方都需要体谅和包容。”网友“ftjsy”认为。
网友“二十而立”认为:跳舞不仅是为了锻炼身体,更主要的是带出当地文化生活的风景线,在外面跳也是为了让人欣赏才抛头露面的,不然为什么不独自在家锻炼呢?有人说出来一起跳,气氛好,既然成集体了,必须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好自己。
网友“西门凝心sunny”:时间地点选对就行呗,我们就在小区门口跳。每天八点之前结束,邻居没有什么怨言。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