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6日 09:13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餐厨垃圾的去向一直是个让人揪心的问题。据悉,郑州市拟于今年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范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行为。该办法要求餐厨垃圾生产单位要对垃圾的去向登记造册,每个经手环节留下票据。不“记账”、不“撕票”,将面临最高2000元的罚款。
□东方今报记者 刘长征/文
沈翔/图
在昨天召开的郑州市立法工作推进会上,记者获悉,《郑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于今年出台,目前已上报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新规:餐厨垃圾去向不明最高罚2000元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饭馆、屠宰场等餐厨垃圾生产单位今后要对餐厨垃圾的去向负责。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产生、交运“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产量和去向等情况。初次建立“台账”时,产生单位要向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商务、畜牧管理等部门报告登记,并提交其与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的收集、运输协议复印件。
产生单位交运餐厨垃圾时,要就其去向填写一份“联单”,经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验收签章后,留存联单第一联。随后的各个垃圾处置环节都要填写、留存相应的“联单”,监管部门也将留存“联单”以备查询。
如果做不到以上要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将对饭馆等餐厨垃圾生产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1000元罚款。
背景:每天六七百公斤餐厨垃圾无规范
“制定这个办法,最根本的目的是规范餐厨垃圾的去向,避免其再回到餐桌上。”
郑州市城管局起草该办法的负责人解释,目前,郑州市餐厨垃圾处理尚未很好地纳入监管,即使是制定法规时,对郑州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数量也只能靠估算。按照每人每天产生0.1公斤估算,郑州市每天会产生六七百吨餐厨垃圾,各个饭馆、餐厅的餐厨垃圾都是自行处理,也不能排除一些餐厨垃圾被不法分子直接用于牲畜喂养、炼造“地沟油”的情况。
2011年,郑州被列为全国3个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从那时起,郑州市就开始摸索如何让餐厨垃圾“变废为宝”,出台相应办法,来规范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行为,也是该项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该负责人说,在西宁等地,餐馆的餐厨垃圾必须由指定的招标单位来收集,运输到指定餐厨垃圾处理企业,这样就从源头上避免餐厨垃圾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中。《征求意见稿》里提到的“台账”、“联单”制度,就是借鉴西宁、苏州等地的经验制定的。
在我国北方,大部分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是变成生物柴油。该负责人透露,目前,郑州市计划在东部和西部各建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
现状:饭馆里的泔水随意卖
那么,郑州市饭馆里的餐厨垃圾目前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昨天下午,长江路一家烩面馆的老板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餐厨垃圾分两类,一类是后厨做饭产生的菜叶、动物内脏等,另一类是客人吃剩的汤汤水水、面条、烧饼,俗称“泔水”。生意好的时候,100多平方米的烩面店,一天仅泔水就有将近50公斤。
每天晚上10点左右,一对来自中牟的夫妻就开着一辆机动三轮车来店里拉泔水,同时还会将店里的其他垃圾也清走。
“他们帮我拉垃圾,我让他们免费拉泔水。”刘老板说,那对夫妻说是在郑州西郊开了个养殖场,泔水拉回去用于喂猪,但是刘老板也没求证过。
而《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禁止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畜禽。刘老板说,自己这样处理泔水两三年了,也没有什么人来管过。
反应:新规会增加成本恐难奏实效
2008年,郑州曾成立过全省首家餐厨垃圾处理厂,但到2009年却因“原料短缺”而宣告停产,因为城市里产生的泔水99%都被各种个体户拉走。
正规企业为啥“抢”不过个体户?
刘老板说:“个体户来收泔水,有的给钱,即使不给钱,也能捎带走店里的其他生活垃圾;给专门的机构没有钱拿,如果还要自己送,那就更不划算了。”。
对于“台账”、“联单”制度,刘老板觉得会比较麻烦,而且不易落到实处。“我们把泔水给谁了,问清楚,给管理部门说一声不就行了,不用记账那么麻烦吧。”
他说,大饭店管理严格,可能会建“台账”,但像他们这样的小饭店,一忙起来,很可能就做点儿“假账”应付。而且,刘老板还担心,如果饭馆做了“假账”,谁来查,怎么能查出来呢?
难点:台账、联单涉及多个部门 能否无缝衔接?
刘老板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郑州市城管局在牵头立法过程中也意识到,餐厨垃圾处理中会碰到“多头管理问题”。
在工作推进会上,城管局提出,餐厨垃圾从餐桌到处理厂,食品药品、质检、工商、市容环卫、环保、畜牧等政府多个部门都有责任,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现象。在办法草案征求意见时,也有一些部门提出,能否借助国家正在进行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将围绕餐厨垃圾管理中的食品监管责任统一到一个部门?
“这些想法都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工作人员称,《征求意见稿》还在完善当中,《郑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属于政府规章,被郑州市政府列为2013年立法保证项目,除非有特殊情况,年内应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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