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30日 08:36
来源: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郑州讯 近日,河南省疾控中心和郑州市爱卫办对郑州市医院、商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政府机构、酒店和餐馆6类公共场所的控烟情况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医院室内PM2.5平均浓度最高,达到134.38μg/m3,其次为餐馆和公共交通工具。
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颁布《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从5月1日起,我国在28类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志。
为了解郑州市主要公共场所,特别是一些大型公共场所室内吸烟状况,河南省疾控中心和郑州市爱卫办在2013年5月21日~23日对郑州市医院、商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政府机构、酒店和餐馆6类公共场所的控烟情况进行了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郑州市6类24家场所室内PM2.5平均浓度为108.96μg/m3,室内场所少见吸烟、摆设烟具现象,所有场所均能见到醒目的禁烟标志,控烟效果较为显著。但在现场监测中,仍有部分场所控烟情况不能令人满意,如医院、餐馆、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在这些场所室内仍能发现有吸烟现象。
河南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检主要采用观察法及场所室内重点部位PM2.5空气质量监测,对所访机构的无烟环境做出客观、综合评价。
2012年,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环境空气中的PM2.5控制浓度一级标准为日平均浓度35μg/m3,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日平均浓度25μg/m3的标准相近。
但郑州市6类公共场所的监测结果显示:医院室内PM2.5平均浓度最高,达到134.38μg/m3,其次为餐馆(125.5μg/m3),再次为公共交通工具(117.25μg/m3),商场室内PM2.5浓度最低(47.5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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