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19日 08:46
来源:东方今报
“孩子还没出生,就已经有犯罪记录了?”这事你还别不信。新密市郑先生2010年买的车,但在2007年就已经有违法记录了。因为这事,他的车过了几个月,还是没能通过年审。
□东方今报记者 邱延波/文图
【缘起】 2010年买的车
2007年就有违法记录了
今年31岁的郑广涛是新密市岳村镇岳村村人。2010年11月17日,他花23.98万元在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南200米的河南双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辆小型本田越野车。随后,郑广涛又在4S店选了豫AKL007车牌号,并委托4S店为其上牌。郑广涛手中的证件显示,行车证注册日期为2010年12月18日,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20日。
郑广涛说,2012年年底,他去审车时发现,他的车有33条电子违法信息,共被罚款5100元。更令他吃惊的是,在这辆车登记之前,就已经有11条违法记录了,高达3400元。因为有如此多的电子违法记录,他的车根本无法年审。
昨天下午,记者在郑州网上车管所查询郑广涛的车辆信息,发现豫AKL007检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在违法信息里面,有34条电子违法信息,最早的一次是2007年10月6日,罚单最高的一次是2008年2月21日,违法地点是新郑S102与龙占洼交叉口,违法行为是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罚金2000元。
违法信息里,除了在郑州、新密、登封等地有违法外,还于2008年9月11日在商丘市有违法信息。郑广涛说,那时,他还没买车呢。
【回应】 交警称有人冒用车牌
车还没买,车牌为何有违法记录?
郑州市交警二大队民警陈涛说,这肯定是有人通过作假拿到了郑广涛的车牌号,并在郑广涛买车之前就冒用这个车牌。
陈涛说,一般情况下,车牌号如果是真的,又没有现场违法情况,民警不会刻意去查这样一辆车,“如果民警去查的话,他肯定拿不出行车证,就算拿出行车证也是假的,民警也能看出来,发现问题,当场就查处了”。正因为这种情况,这辆车才会只记录电子违法情况,而且直到目前才被发现。
那该如何处理?陈涛说,目前郑广涛只能去郑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复议。
“只要一复议,看到违法的电子信息上车辆车型、颜色不一样,与车主实际情况不符,交警支队就会给他处理的。”陈涛说。
【说法】 不应该由购车人来担责
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李瑞丽律师说,首先,车管所以没消电子眼而不予审车的说法是不对的。车管所的这种做法主要依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而在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的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属于部门规章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冲突,就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准,也就是说车辆年检不应与电子眼捆绑。
其次,郑广涛的不少违法记录是他购车之前就已经有了,这与他本人无关,这种责任不应由购车人承担。车管部门应该对此事进行调查,假若有人在此之前冒用郑广涛选中的车牌号,则属于车管部门管理不到位。如果郑广涛提供了购车的相关手续,车管部门仍然执意罚款,则可以起诉车管部门行政处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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