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05日 08:31
来源:东方今报
做好事,需要立法来强制吗?
是的!这看似有悖传统常识的观点,昨天,在绿城的一次公益论坛中,由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提出。他认为,不要把做好事神圣化,而应通过立法使之常态化,中国应该用现代的管理方式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欧美发达国家,正在这么做,效果很不错。
□东方今报记者 张英 通讯员 王海斌/文 记者 刘栋杰/图
王振耀谈学雷锋应该法律化
昨天,学习雷锋日前夕,“爱在行”责任与公益论坛在绿城拉开大幕。河南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杨德恭、郑州市慈善总会会长武国瑞、郑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秦晓辉、河南省爱心助老基金会副主席、爱心养老集团董事长豆雨霞等出席了论坛。
论坛特邀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做主题演讲,听听王振耀如何看待“责任与公益”。
王振耀重点谈到雷锋精神,新时代我们该如何学雷锋?学雷锋应该立法。
王振耀说目前在中国,做好事还只是倡导,中国人做慈善,受到的压力太小。
王振耀认为,做公益慈善完全可以依靠政府的力量推动,原则上政府可以介入公益。
“美国人制定一个学雷锋的法律,是志愿服务的法律,有三部。”王振耀说,法律规定每个公民在一定年龄段,必须提供多少时间的志愿服务,而志愿服务标准最高的是德国。
“德国规定,男孩子高中毕业,必须停学一年提供志愿服务。”王振耀说。
美国考大学,先看志愿服务有没有,有多少,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项入学标准。
如果中国开动志愿服务的法律体系建设,整个社会就会有用之不竭的志愿服务人员,社会道德水准就会不断向上生长。
■ 对话王振耀
公益是城市文明的核心价值
记者:2012年,绿城郑州涌现了一大批可圈可点的公益事件,比如“爱心顺风车”、“一碗面温暖一座城”,有人将这一年称之为“绿城公益之年”,您觉得公益蔚然成风背后有哪些社会因素?
王振耀:我觉得有两个大背景,一是河南的经济发展水平,尤其是郑州,已经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郑州的发展、基础、社会条件已改变,2012年成为一个非常重大的节点,公益成为社会整体的心理需求;二是现在的年轻人,“80后90后”生活在一个开放的年代,开放的空间,他们的想法和创新,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象和预期。
与父辈或爷爷辈相比,他们对社会问题的反应,不是斗争、批斗,硬碰硬式的,而是用以倡导、奉献这样委婉间接但有效的方式,温暖这个社会。这种方式发自内心,不强硬,但更容易让人接受,他们通过爱和奉献,让社会的改良与提升更有效,更加速。
我觉得中国的年轻人是有希望的,这是我在2008年汶川地震现场的真切感受。我们这一代人,遇到这样的大事,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是向家长、上级、组织请示,组织让去就去,不让去就不去。
而汶川地震时,参加救援的上百万志愿者,都是自发的,他们不向谁请示,跟从自己的内心,到一个村子就住下,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就像小草一样遍及每个角落,虽然不起眼,但坚韧顽强,这种草根精神,就是中国未来的希望。
记者:人类经过狩猎文明、农耕文明之后,正在进入城市文明,公益是不是现代城市文明的组成部分?现代城市文明,需要什么样的公益理念?
王振耀:公益不仅是现代城市文明的组成部分,而且是城市文明的核心价值之一。农耕文明强调的是家庭,城市文明则是社会、商业、平等交往。
公益事业应该先有公共事业,有各种公共服务。商业文明需要公共道德建设,衣食住行都绕不开享受公共服务,于是就有了公共道德。公共道德最重要的就是公益精神。
所以,在城市文明中,公益慈善是核心价值。现在很多问题恰恰是公益价值与慈善的现代建设方式跟不上,年轻人、社会走在前面,而法律法规、活动方式滞后。未来,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记者:你在论坛讲到学雷锋应立法强制,为什么?
王振耀:现在有种说法,“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来四月走”。我觉得,学习雷锋应提升一步,在法治社会,学雷锋更应注重普遍性,立法来规范,这样,大家就不会把做好事神圣化,使做好事成为一种自然,整个社会的公共道德、社会品德自然会提升。
发达国家,做公益已经发展到志愿服务中受伤后怎么办,保险怎么办,要给做好事的人提供保障。人家做好事的细节与保障已经很完善了。用法律强制做好事,老百姓不得不做好事,但做好事也不会吃亏。
所以,我认为,让做好事成为常态,学雷锋应该上升到全国人大立法来保障。
■ 新华时评
发扬雷锋精神凝聚社会正能量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雷锋精神为镜,可以知荣辱。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我们需要有雷锋精神这样一面镜子,正言行、正内心,提醒自己扬正气、树新风、重操守。
50年前,毛泽东同志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雷锋精神自此成为每一个时代的价值标杆和精神灯塔。它不仅镌刻在3月5日这一天,更流淌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血液里。50年过去,雷锋精神激励着一代代人胸怀理想,为民族复兴而奋斗,而奉献。正是由于这种精神的鼓舞,一个个道德模范前赴后继涌现出来,人们哪怕深陷困境也始终相信我们的社会不乏温暖和正义。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多元文化的涌入,许多人开始在金钱和物质面前迷失自己。一些人不再以学习雷锋为荣,甚至制假售假,损人利己;一些人丧失道德底线,对别人的危难冷眼旁观,甚至把别人的善良当做讹诈的对象。面对“小悦悦”、“毒奶粉”等众多诚信缺失、道德滑坡事件,社会迫切需要更加大力弘扬雷锋精神。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每个人都有善的一面,也都有恶的一面,关键在于如何抑恶扬善,发扬雷锋精神就是一条途径。以雷锋精神为镜,凝聚正能量,释放正能量,传递正能量,有助于激励道德建设热情,有助于认同和践行主流价值观,形成文明、友爱、诚信、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
以雷锋精神为镜,凝聚、释放正能量,重在践行,关键在于“常”、“长”二字。只有持之以恒,方能久久为功,有助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养成,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当前,随着深化学雷锋活动和弘扬雷锋精神,社会风气已经大为好转,涌现出“当代雷锋”郭明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女孩”何玥等一大批时代楷模,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的义举越来越多。继续以雷锋精神为镜,知荣辱,正得失,一定能凝聚越来越多的正能量,祖国一定变得越来越温暖、美好。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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