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悔婚案”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2013年01月23日 08:55
来源: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郑州讯 花18万元给女友买了辆新车,结果车送出去了,女友却联系不上了。等到女友再次出现时,男方悄悄把车开走了。昨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调解此案:男方可以把车开走,但需一次性支付女方购车款4万元,女方协助男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半年前,48岁的张海认识了比他小25岁的王蓉。张海专门陪王蓉回了一趟老家,见了王蓉的父母,王蓉的父母也同意了俩人的事。回到郑州之后,张海向王蓉求婚了:“我给你买辆车,你嫁给我吧。”王蓉当时就答应了。于是张海就带着王蓉买了一辆别克轿车,并且办理了各种手续,共花费了18万余元。
谁知道,车一买来,张海就联系不上王蓉了。张海于是找到王蓉,约她一起吃饭。饭店门口不好停车,张海很体贴:“你看你这车技也不是太好,现在也不好停车,我去帮你停吧。”结果,张海开着车一去不复返,这时,王蓉才意识到张海把车给她开走了,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海还车。
承办法官接到这个案子之后,多次找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张海一次性付给王蓉4万元购车款,王蓉收到后协助张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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